第127章 序章的爭奪(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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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華國人民文學出版社的主編李興華,崔義廷推薦過來的,想跟你聊下出版的事情。”
雖然有些疑慮,但此刻的李興華除了相信之外,也別無他法。
全身癱瘓只有手指能動的文學天才?李興華總覺得有些離譜。
“我能先看一下條件嗎?”
看到這個回信,李興華將模版合同發了過去,針對不同級別的作者、又或者是作品名聲的大小,出版的合同也是不同的。
見人下菜碟,不管什麼時候都是正常的,而寫出《活著》以及《駱駝祥子》的作者,在網路上風頭正盛,
無論從什麼角度李興華都沒道理,用一個極其低廉的合同,去羞辱對方,出版社是公家的,又不是我家的,多賺與少賺都沒意義。
這個出版社傳播文化的意義,大於金錢本身。
傳統的書籍出版,有兩種不同的方式,一種就是以千字多少的價格買斷,這種方法在上個世紀盛行。
但到現在,這種方式已經落伍了,版權P的價值越來越高,沒人會傻到把自己作品,以低廉的價格去進行買斷。
現在流行的是版稅分成。
從實行版稅分成制開始,人民文學出版社給過的最高價格,是15%的版稅分成。
一般情況下,大多數作者拿到的分成比例,都在6%到10%之間浮動,別覺得這個比例很低。
因為所有風險與成本,都是由出版社自己承擔的,印了賣不出去,只能自己認命。
在這種情況下,能達到10%版稅分成的作者,已經算是名家了。
而李興華給出的分成比例,分別是10%跟11%,李興華問心無愧,他敢保證自己絕對沒有看不起對方。
“可以。”
“等我把材料準備好,然後再透過電子籤的方式簽約吧。”
許誠也不是個磨嘰的人。
他也知道這不是最高的分成,更知道以這兩本作品的文學高度,值得更高的分成比例。
但一切都得有個過程。
像許誠看小說的那些男主,重生後去當文抄公,就因為給的價格,達不到這個作品在原世界地位的高度,就認為自己被看不起了。
這不是傻逼嗎?
對於文壇而言,許誠明白自己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新人,一個新人能得到這種分成比例,已經算是很重視的程度了。
想要更高的,那就只能看後面銷量怎麼樣,只要銷量高,後面作品再出版的分成比例肯定也會更高。
初步簽約意向達成,李興華沉浸在喜悅當中,可在片刻後就發現了不對勁之處。
“老崔是怎麼說的來著?”李興華眉頭一皺,開始回憶起來。
全身癱瘓?只有手指能動?
可為什麼“把快樂留給自己”打字速度能這麼快啊?
前後兩句話,不到五秒鐘就打完了,這比我這個四肢健全的人,打字速度還要更快!
如果他是全身癱瘓…那我這算什麼?蓋棺入土的活死人?
李興華手指微微抬起老花鏡框,發現事情並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