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救妹證道(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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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他不只是報復我媽媽,他甚至還報復了我的爸爸,也是他的親生父親。
我媽媽的餘生,都是在貧困交加中度過的。
我媽媽後來和我爸爸離婚,想要跟一個老年富商再婚,可惜,那個老年富商也是馮明遠安排的。
我爸爸痛哭流涕,說他對不起馮明遠,對不起他媽媽。
但是晚了。
馮明遠只是給了他二十萬,以後就再沒有管過他。
我沒想到爸爸將這二十萬,最後會夾在信中給了我,之後我爸爸就跳樓自殺了。
我到了那時才明白,爸爸媽媽一直以來都沒有放棄我,即便是我犯了那麼大的錯,是我自己放棄了自己。
而我媽媽,聽說最後進了精神病院。
至於我的兩個哥哥,從牢裡出來之後,空有才華,卻找不到任何工作,一度要靠乞討為生。
但我的丈夫馮明遠!這個惡魔,卻名利雙收,他賺了很多錢,結交了一大群朋友,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自己坐上了大老闆的位置。
他走上了人生巔峰,成為了真正的人生贏家。
而我,在二十三歲那年,因為沒有錢看病,在醫院外面的公園凍死。
死前,我看到了馮明遠,他不是來救我的。
他只是留下一個嘲諷的笑容。
我恨他。
是他毀了我的一生。
我雖然任性、蠻橫不講理,但我是個好女孩,我從來沒有想過害我的爸爸媽媽。
他這個惡魔不同,他居然連自己的親人都不放過,他還算是個人嗎?
蒼天有眼,居然讓我病死之後,重新在二十二歲這年醒過來。
一切都還沒有發生。
我還有機會改變一切,讓馮明遠付出代價。
我不會放過這個重新再來的機會,重生了之後,我並沒有表現出異常,沒有驚動任何人。
從前是什麼樣,現在我還是什麼樣。
我只是利用自己的資訊優勢,悄悄的賺了一筆錢,然後制定了一個詳細的針對馮明遠的計劃。
害我未出世的弟弟那種蠢事,我當然是不會再幹了,身為重生者,錢對我來說予取予求,根本看不上我爸那點家產。
但我還是故意對唐思牧透露了我想害我弟弟的事情,我知道,他一定會告訴馮明遠。
我就是要讓馮明遠以為一切盡在他掌握之中。
讓他胸有成竹,以為能和以前一樣的玩弄我。
然後,在他最得意的時候,給他狠狠的一巴掌。
我在酒裡下了藥,我迷暈了他。
然後,我會找一個女人,放在他床上,偽造一個他婚內出軌的假象。
他會和前世的我一樣,被我爸媽逐出家門。
我就是要讓他體會到我曾經體會過的一切。
我爸媽對他徹底失望。
這只是一個開始,我不會一下弄死他,我要一點點的折磨他!
後面我還有一系列針對他的計劃,我一定要把馮明遠打入塵埃,讓他承受世間最大的羞辱。
我不會殺他,就像他前世也沒有殺我一樣。
因為,很多時候,活著才是最大的羞辱。
馮明遠,我的好丈夫,你做好準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