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點三刻的時候,馮喆接到了吳思凡的簡訊,讓他到社裡辦公室去一趟。

副處級以上的人員在社裡都有通訊聯系方式的記錄,吳思凡有事叫自己發簡訊而不打電話,這讓馮喆想了很多。

吳思凡這會在辦公室裡正端著茶杯像是在品茶,馮喆進去後,他起身讓座,笑說:“我剛換了一部手機,想試試功能,就給你發了簡訊,不過到底手生,竟然打錯了好幾個字,又檢查了一遍才發了出去,說起來,倒是有些找到了在學校寫作文的感覺。”

吳思凡說著話,有人過來給馮喆沏了茶,等那人離開,吳思凡笑:“折沖樽俎,王學三變,那些都太遙遠了,一個手機都擺弄不了,可見人不服老可不行。”

吳思凡也不過五十多一點,看上去頗有學者風度,他口中的折沖樽俎說的是古代諸侯國在宴席上制勝對方,後泛指在外交談判上克敵制勝,而王學三變則說的是明代的思想家、心學家王陽明的思想經歷的前後三個變化過程,這兩件事本來風馬牛不相及,但吳思凡將兩者結合起來,又引申到了他自己對手機的使用,馮喆覺得吳思凡對自己有考校的意思,或者就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能聽得懂“文化”一點的言辭。

可是他考校自己的用意,是什麼?

“吳主任,曹孟德在《步出夏門行·龜雖壽》裡有‘老驥伏櫪,志在千裡’一說,他寫這詩的時候也就五十三歲,我可以這樣說,吳主任就算是烈士暮年,也是壯心不已的。何況古人和現代人不能比,現在人五十歲也就是中年。說到手機,有些手機上的按鍵是小了點,很容易就按錯的。”

吳思凡笑笑的點點頭,他比較滿意馮喆的回答,之所以滿意的地方並不僅僅是馮喆對自己的變相恭維,而更是因為馮喆說曹操的時候說的是“曹孟德”而不是“曹操”。

古人有名有字,還有別號,字一般是給別人叫的,而名則只有父母或者身份更為尊崇一點的人才能稱呼,擱在古代,要是普通人見了曹操直呼其名而不是稱呼“孟德”,曹操估計會當場拔刀殺人,因此,吳思凡認為自己的話,馮喆是懂了的。

“小馮是嶺大政法畢業的,還在省黨校學習過?”

“是,吳主任。”

“那天我叫你來開會,闞主任也沒問幾句,六處就有事了,有些話沒說完。”

“小馮,就你來說,你認為棉麻公司和邁恩伯格的合同,都存在著哪些問題呢?”

馮喆沉吟了一下:“吳主任,因為具體的合約我沒見過,有些話不好說,要只是根據李選忠董事長那天所說的,似乎德方拒絕修理維繕機器沒有道理,劉副主任當時也提到了一點,說德國人向來嚴謹,不會以有瑕疵的産品交付給我們。當然,也不能排除的確是邁恩伯格那邊出了問題。”

“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一般的國際買賣合同都設有保險人,棉麻公司和邁恩伯格之間的交易卻沒有這個保險人。”

吳思凡點點頭,看著馮喆微笑:“你說的對,我也這麼想,來,喝茶,這茶是闞主任給的,說是白茶,我不太懂,不過喝起來倒是還好。”

闞敢為給吳思凡的茶?

吳思凡在不經意間透露出他這個辦公室主任和闞敢為的關系很好,這倒是也符合一般的慣例,哪個大管家不是一把手的心腹呢?

那麼,今天吳思凡叫自己來,其實就是代表闞敢為問話了?

心裡想著,馮喆喝了口茶說:“好茶,不過,我也不知道好在哪裡,就是覺得味道好……”

“還說不懂?你不是已經說出來了?味道好就行嘛。那我們就是所見略同了?”

馮喆輕輕笑了一下,吳思凡說:“你和航空公司那件事,咱們社裡幾乎人人皆知,你不錯,有魄力,有擔當,這會想想,你的對手可是一家大公司啊,你要不是有理有據,怎麼能只是一審,那邊就服從了判決?這很好,足以證明你的水平。”

“法制日報對你的採訪我也看過,那篇文稿洋洋灑灑的,內容詳實,思路清晰,有條有理,不亢不卑,雖然有作文者的文筆因素,但我覺得你言而有實是最主要的,否則記者依照什麼來寫?我認為,那篇採訪可以當範文來讀……”

“吳主任,我不敢當。”

吳思凡笑笑說:“你那天在會上說了一個詞,是個符號,叫什麼來著?”

<101nove.if,你來說說這個。”

<101nove.if是一種貿易術語,擱在咱們棉麻公司和邁恩伯格公司這件事裡,就是說咱們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後的一切風險,負責貨物裝船後裝運港到目的港通常運費、保費以及其他費用,邁恩伯格那邊支付至目的港運費,承擔機械越過船舷前的一切風險等等。”

吳思凡聽了問:“參照你所說的,那麼李選忠那天在闞主任面前所講的,德方的確是沒有任何的過錯,這筆損失,就只能由我們來承擔了?”

吳思凡的視線投向了牆上的一幅字:“本來購買機器就是兩千多萬,回來半年沒投入使用,這又要請那邊來人維修,加上零件一些的必要開支,這就有些資源浪費了。”

豈止是浪費資源?馮喆揣測著吳思凡的意思:“吳主任,不知道,棉麻公司在德方將機械裝運上船之前,有沒有檢查一下裝置是不是完好無損呢?”

“你是說,按照那個貿易術語,要是貨物過船舷之前有瑕疵的,德方就要負責維修和更換了?”

馮喆點點頭,吳思凡說:“你說的是,這個問題值得注意,還有,你認為這趟買賣沒有設立保險人,不合理?”

這個問題吳思凡剛剛不是說他也注意到了?馮喆低頭一副思考的樣子說:“吳主任,畢竟我沒有參與這件事,前前後後的因果不甚了了。不知道棉麻公司和德方當時簽訂合同的場景、背景以及整個過程是怎麼樣的,要只是按照國際慣例的話,這麼大宗的買賣合同一般是要有個中間人的,就算是為了萬一事後有什麼問題,也好找個人來說合、斡旋與證明。”

“就算是不按照國際慣例,棉麻公司和邁恩伯格的合約也是有些草率了。”吳思凡喝了口茶:“縱觀一下,這件事是有些不合常理。”

是不是符合常理,這話不是自己應該說的,馮喆只能就事論事,吳思凡問什麼自己就回答什麼。

李選忠是棉麻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相當於處級幹部,自己這個供銷總社新來的副處級幹部憑什麼對李選忠指手畫腳呢?就算是在背後,似乎也不好亂講一個人的不是,評判李選忠的權力,在吳思凡那裡,而不是自己這邊。

“小馮啊,你是法規政策處的,對法律法規的,應當比較熟悉,棉麻公司這件事,闞主任指示是要查清楚的,現在讓你代表社裡去看看棉麻公司和邁恩伯格的合約、以及德方對貨物裝船前的驗送證明,將問題瞭解一下,否則,豈不就是一筆糊塗賬,說也說不清了?”

讓自己去查問題?自己一個人去?

“怎麼,有困難?”

“吳主任,我一個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