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一間審訊室內。

“姓名。”“林凡。”

“性別。”“男。”

“年齡。”“28歲。”

“知道為什麼帶你過來嗎?”

“不知道!”

“呯”的一聲響,警察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林凡你最好老實交代。”

“警察同志,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帶我過來?”

警察拿出來了三張照片,正是楊光照三人。

“這三個人你認識嗎?”

“這三個是綁架我朋友的人,但我只知道那個中年壯漢的名字叫李強,另外兩個人不知道叫什麼名字。不過那個年輕人好像是領頭的。”林凡指著楊光照說。

“說說你是怎麼將他三人殺害的?”

“”警察同志,你搞錯了吧!是他們綁架我朋友。然後捅傷了我朋友後逃跑了,還是我報的警!他們死了嗎?”林凡叫屈道。

“我們已經把事情搞清楚了,你沒想到在那個工廠裡面有楊光照留下的錄音筆吧!”

警察拿出一個黑色的錄音筆放在桌子上接著說:

“你的所做所庫我們都已經知道了,現在是給你一個坦白從寬的機會!”

林凡頭皮一麻,錄音筆?難道真的留下證據了?不行,不能承認,萬一是詐自己的呢?

“警察同志,我真的是沒有殺他們!”

“你要把握機會,老實交代,這樣還能寬大處理!我們已經有了確實的證據,這是你最後的機會。”

聽到警察這麼說,他反而鬆了一口氣,如果真的有證據,死的又是局長的兒子,不會這麼審問他的。

“我真的是沒有殺他們,你們誤會我了!”

警察又拿出來一張照片。照片上是一個柱子上。

“看見這個柱子了嗎?眼熟嗎?”

林凡搖了搖頭。

“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這個柱子離地一米的位置有撞擊的痕跡。你說這是誰的?”

“誰的?”

林凡裝傻說道。

“地上另兩處的血跡,一個是李強的,一個是趙伍的,那這個痕跡只能楊光照的,也就是你說的那個領頭的,並且和楊光照身體資訊進行對比完全吻合。”

警察喝了口水,然後問道:“這個痕跡是你打出來的吧?”

林凡心裡“咯噔”一下:“警察同志,我是冤枉的。”

“我們調查過,你的力量很大,曾經一一腳把一個成年了踹出去幾米遠,這就是我一拳打在楊光照身上後他在柱子上和地面上留下來的,你還有什麼狡辯!”

“我也不知這個痕跡哪裡來的,但我真的沒有殺他們。他們捅傷我朋友後就跑了,我是趕緊打了120,然後照顧我朋友,還是我報的警,要是我殺的人我怎麼會報警。”

審訊室外播放著審訊室裡的錄影。

“局長,他們真的會是林凡殺害的嗎?”一個警察問道。

“這是最大的可能。”楊明志雙眼佈滿了血絲:“他們三人彷彿人間蒸發了,足足四天了沒有任何蹤跡,親人,朋友都沒有聯絡,也沒有消費記錄,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已經死了。”

說到這裡楊明志眼睛裡流出了兩行渾濁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