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特里?倫諾克斯的第一次會面,是在一輛勞斯萊斯銀色幽靈上,那時他一副醉醺醺的樣子坐在車裡。舞者酒吧的服務員將車子從停車場開出來……”趙亮這輩子都沒走過這麼艱難的一段路,不僅是肩膀上三十幾斤的蛇皮袋,還有路上是不是掃視著自己的譏笑或者疑慮的目光,直刺得他面目通紅,豆大的汗水順著脖頸沾溼了衣服。

二十分鐘的路程,生活中的艱辛和苦澀的記憶一股腦湧上心頭,廣袤的戈壁灘、塵土飛揚的公路、咩咩叫的黑羊群、如長矛一樣揮舞的竹竿驅趕著牛羊從一片貧瘠的土地去往另一片,啃食著地面上冒出的一點點新芽。

當趙亮一口氣衝回宿舍、隨手翻出一本書,看到這一段開頭的時候,立刻就一陣反胃,不顧封面上各個名家的推薦溢美之詞,抬手把書丟到了床腳。

“怎麼了?”陳思在對面抬起頭來,這才注意到趙亮的床邊放著一隻裝的鼓鼓囊囊的蛇皮袋,“你這買的什麼啊?”

趙亮彎著腰,抻開蛇皮袋,一本一本拿出來,整齊地碼在旁邊的凳子上。“剛剛從廢品站淘貨來的舊書,可不少,花了我七十多塊錢呢。”

“什麼書啊?”陳思也湊了上來,拿起趙亮碼在一邊的書翻弄著,拿起一本黑色封面的筆記本說:“你這怎麼還有筆記本啊?這裡面寫的什麼啊……哦,黑膠本……還挺神秘的啊。”陳思來了興趣,隨手翻閱著手裡的筆記本,筆記本上字跡潦草,像是男人的筆跡,有時候抄寫的是幾句名人名言,有的是大段的環境描寫,還摘抄了許多小說段落,看起來應該是一本讀書筆記。雖然陳思不喜歡寫讀書筆記,不過他知道趙亮已經寫了幾大本的讀書筆記了。“這個估計也是一個書蟲,抄了好些書裡的東西。”

趙亮已經把蛇皮袋清空了,凳子上擺了兩摞,一摞是小說書,另一摞是幾本社科著作,上面壓著幾個筆記本。“蛇皮袋你要嗎?不要我就扔了。”

“我要蛇皮袋幹嘛?待會兒扔垃圾的時候一起丟了吧。”陳思放下筆記本,蹲下來從側面檢視兩摞書書脊上的書名,感嘆道:“這次收穫蠻大的啊,有好幾本冷門書啊,韋斯特的《冷泉中的聖女》,還有卡爾馮的《雲中要塞》,達拉洛爾福處女作《雙峰》也有!可惜,只有下半部……”陳思點著書名,發現了幾本感興趣的小說,心急火燎地就抽了出來,“我先借幾本看好不好?”

趙亮頭也沒抬,“想看就拿去看,先幫我把書整理一下,桌子上都堆滿了,騰點地方放書啊。”

桌子上其實東西不多,扔了幾本書、筆筒、手機充電器、手電筒……看起來無比雜亂。陳思稍微收拾了一下,把幾十本書安置在桌子靠牆的角落。

趙亮手上沾滿了灰塵,渾身都是汗水,進去衝了個涼,出來就拿了一本《漫長的告別》倚在窗邊看起來,看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來下午好像還有什麼事兒要辦,問道:“陳思,那個通古斯的胡蘿蔔,昨天你找到了嗎?”

陳思不知道該不該把陳妍的事兒告訴趙亮,只是說找到了,趙亮看書入了迷,也沒有細問。

館長那頭暫時沒什麼進展,要到五點才能去見陳妍,這一會兒陳思閒的無聊,就繼續翻看趙亮帶回來的書,翻了一會兒,覺得這幾本小說太悶,於是就翻弄那幾本筆記本,或許能從筆記裡找到一些有趣的事兒也說不定。

連續翻了幾個本子都是讀書筆記、課業筆記,忽然手頭拿到一本小本子,16k的塑封筆記本,封面很髒,塑封部分好像滲入了油汙。本子薄薄的,翻開一看也就四五十頁,紙張泛黃,有些字跡也像泡了水一樣,洇的有些模糊。寫著字的只有二十多頁,字型娟秀,有的是用藍色墨水書寫的,已經有些褪色,有的是用圓珠筆寫的,書寫參差不齊。不過這二十幾頁比較奇怪,除了首尾各有幾段文字,其他部分幾乎全部都是對話,難道是劇本?

陳思懷著好奇的心情從第一行開始閱讀。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寫完這個故事,眾所周知我並不是一個擅長說故事的人。雖然我看過幾本書,但是並沒有學習過任何寫作技巧,也許再精彩的故事在我的筆下都會寫的平淡無奇了吧!

不過,我還是想寫下來這個故事,因為我的記性不好,或許再過一段時間我的腦子裡就會記不住這個故事了,我得趕緊寫下來,省的忘了。

可是從何說起呢?

我不會寫開頭。老實說,寫小說所謂的鳳頭、豬肚、虎尾我是全然不會。也許我該找別人請教一下?嗯。”

接下來的文字,作者換了圓珠筆還空了兩行。陳思不禁想,這個作者真是個囉嗦的傢伙,一點點小事都能扯這麼長,估計也是一個水貨,不去寫小說真是天理難容。

“ff跟我說了很多關於寫小說的事情,我不明白為什麼世界上竟然有人花大半輩子的時間寫幾百萬字的小說,難道他們不用睡覺,不用吃飯,也不去玩遊戲打球談戀愛嗎?幾百萬字啊,假如一天寫一千字,十天才能寫一萬,一年才能寫三十萬,要寫幾百萬字怎麼也得好幾年時間啊!我大概是寫不了那麼多……

好在我這個故事不長,我也沒學到什麼人物描寫、景物描寫的訣竅,我覺得應該像寫戲劇一樣寫這個故事,至於故事到底精不精彩,嗯,反正最近也不會給別人看,只要記下來就行,如果真要寫成小說,以後自己能寫小說的時候再回頭翻出來,潤色一下也不錯。

嗯,打定主意,那就開始吧。

標題呢?

標題怎麼辦?”

這一頁空了三行,結束了段落。

名字竟然用英語字母?這麼老套的法子……陳思有些無力吐槽。

陳思翻過去,背面是空白。

第三頁第一行,作者換回了鋼筆,寫了一行字:

“ff說取標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概括故事的主題,簡直醍醐灌頂,標題我立刻就想到了!”

整整一頁都是空白。

陳思翻開下一頁,居中使用紅色墨水筆描粗的幾個大字引人注目:

“我吃了老師”。

陳思好像見到了標題黨,立刻就被標題抓住了,馬上翻開下一頁,迎面而來的真的不是小說,這個偷懶的作者直接寫人名+對話,果然懶到一定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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