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如歌這時候並不知道立恆要說什麼。

只是看到他已經成功的把記者的鏡頭全都引過這邊來,心裡有點緊張而已。

比剛剛發言的時候還要緊張。

女人的第六感告訴她,立恆接下來要宣佈的事情,絕對會出乎所有人的預料。

“再說這個訊息之前,我想請問一下那位拿著所為‘曖昧’照片的記者,這是你拍的,還是有人給你的?”立恆和周晟行,曹行的工作方式不一樣,他問話的時候,唇角勾著笑,會讓人的心情放鬆。

這是外行人對他的印象。

而內行人卻知道,這是他一貫的手段而已。

被突然點到名,那記者感覺背後彷彿有無數雙眼睛在看他,周圍的空氣,一下子稀薄了不少,壓抑的讓他喘不過來氣,迎上立恆那似笑非笑的臉時,喉結上下滑動,“我,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因為這個很重要,我希望你老實告訴我。”立恆明明在笑,可在記者的眼裡,卻讓他毛骨悚然,身上覺得有股陰風在竄。

所有人都在看他。

所有人都沒想到,好好的一場新聞釋出會,到最後竟然會出現律師審記者的畫面!

實在是太詭異了!

而作為主辦方的陸少磊,溫馨,只是安靜的聽著,就連食安局的調查員,許警長都沒有要走的意思,可怕的是陸少磊連出面制止的意思都沒有。

“當,當然是收到的。”他緊張的連說話都不利索了。

“我再問你一次,這真的是你收到的?”立恆吊兒郎當的問他。

記者點點頭。

收到肯定的答覆,立恆的臉突然變了,不再是嬉笑,反而認真嚴肅的樣子嚇了所有人一跳,“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曹立行律師事務所的立恆,受秦小姐委託,全權處理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的後續事宜。既然剛才陸總和秦小姐已然澄清了照片上的事情純屬子虛烏有,那麼你以及貴雜誌社,就侵犯了秦小姐的名譽權,肖像權,以及你剛才沒有證據的推理,向眾人散播這些照片,已經給她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根據我國刑法第246條規定,您以及您所在的雜誌社,已經對秦小姐構成了誹謗罪!”

眾人,“……”

記者,“……”

就,就幾張照片而已,怎,怎麼就構成誹謗罪了?還有什麼名譽權,肖像權的?!!!!!

這顯然超出了他腦容量的範圍。

“我,我沒有!”他緊張失態的從椅子上站起來,就連臉都變的蒼白,說出來的話那麼沒有說服力。

立恆笑,“沒有,那這些照片是哪來的?我可是問過你的,你也說是別人給你的。”

手裡還拿著照片好心好意的在他眼前晃了晃。

刺眼,真刺眼!

明明就是想提高關注度,提高這期雜誌的銷量而已。

可沒想到棋差一招,把自己給賠進去了。

然……

這記者急於想撇清關係,卻沒想到掉進更大的一個坑。

更讓自己,以及雜誌社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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