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發行債券,對於大型企業來說,的確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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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需要的貸款數額巨大,錢莊在這個時候是很難貸給他們的,而且債券的利率實際上比貸款少了不少,拒絕是肯定不能拒絕的,而且朝廷將來也是要發行債券的,這是一種良好的信譽問題。

“發行債券可以,但是必須要滿足所有的條件才可以。”想了許久,李元吉最終還是點頭同意了。

不過限制條件卻必須要提高,避免什麼雜七雜八的人都想著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沒有嚴格的限制與稽核,只會將事情搞的越來越亂。

“若想發行債券,必須得到所在縣縣令、縣丞、主薄三者之一出面擔保,所在州刺史、別駕、長史三者之一出面擔保,兩者皆具,呈發展省稽核,爾後移交戶部稽核,之後朕親自審視,三次皆過,交由錢莊進行發行。”

李元吉並沒有說其他的後果,比如債券形成了死賬該怎麼辦?

而擔保人全部都是官員,他們是沒有償還能力的。

不過正是因為他們沒有償還能力,所以李元吉才這麼搞。

你身為一州,一縣之首,連自己治下的企業都搞不明白就稀裡糊塗的簽字擔保了,出了問題,難道不該處罰你嗎?

可以預見的是,一旦發行債券的企業出現了問題,簽字的兩個人是肯定要倒黴的,罷官是避免不了的,更嚴重的,甚至可能會入獄。

而這個時候,各州縣在擔保之前,必然會認真審視,沒人想因為這個跟自己沒有關係的事情而被拖下水。

這無疑增加了發行債券的難度,但也不能只有處罰而沒有獎賞,不然的話,官員們肯定會直接拒絕擔保,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多簡單的道理啊。

“具體的事情朕會讓戶部和發展省拿出個章程來,到時候你根據章程規定去決定發行多少債券。”

……

從李元吉那裡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以後,羅塵的心總算是靜了下來。

不管怎樣,至少錢的問題算是初步解決了,雖然晚了一些,但如果能成功發行債券的話,還是能補回來的。

而問題的關鍵,在於此次債券的發行量,這才是最關鍵的。

當然了,州縣長官的擔保,也需要自己去操心。

於是乎,羅塵開始一家家的跑,先是找到了雍州刺史李道宗商議,李道宗在聽了以後便點了點頭,直接答應了下來,然後是雍州別駕,長史,長安縣令,縣丞,主薄。

李元吉要求的是六個人中的兩個,不同級別中各佔至少一個。

但羅塵卻不這麼想,他把李元吉說的那六個人全部劃拉了一遍,你們滴,統統滴給我簽字。

當然了,這也就是羅塵親自出面,以及他所代表的是皇家商業集團,如果代表的不是皇室產業的話,這六個人怕是沒一個敢這麼輕易的答應他。

除非他們傻了。

交情歸交情,可不能拿自己的前途去賭。

大約十天左右的時間,羅塵便拿到了發行債券的具體要求。

十天的時間很短,但此前朝廷為了發行債券,已經進行了一整套的研究,雖然之前沒有考慮到企業發行,但兩者是有一定關聯的,所以戶部和發展省便以先前的要求為藍本,加以限制,改進過後,變成了企業的發行債券要求。

首先,淨資產額不低於五萬貫。

這個對商業集團來說毫無壓力,他們只在初期的時候有貸款,現在貸款早就還完了,所有的資產都是淨資產,去年的淨資產估值在四十萬貫,如果加上流動資金和計劃資金,大約在六十五萬貫左右。

第二點,債券累積金額不高於淨資產的四成。

羅塵又掰著手指頭算了下,按照四十萬貫淨資產來算,他能發行十六萬貫的債券,按照六十五萬貫來算的話,能發行二十六萬貫,麻麻呀,發財了啊……

第三點,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一年利息。

恩,毫無壓力……

第四點,各州、縣……

擔保這事已經搞定,妥妥的……

第五點,利率不得超過發展省最高限令。

傻子才超過呢,錢多的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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