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簿公堂(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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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五人被五花大綁的押進了衙門內,此時衙門內的氣氛特別的緊張。
衙役站在衙門院子之外,兩排依次排好的人牆,形成一個通道。
呼倫和錢途五個人就從這人牆往院子裡走。
此時高坐在大堂上的不是現太爺通秉仁而是大同鎮總兵姜鑲。
因為按品級來說,大同鎮的總兵官階要比七品縣令官要高。
而且現在這個時候武力非常重要,武官的地位也有一定提升,要是在以前,即使是一鎮總兵遇到縣令,也是要低頭奉縣令為尊。
“堂下何人速速報上名來。”啪的一聲金堂木,姜鑲官威十足的向下呵斥問道。
“我本是海外修士,回到明朝以後,奉京城三公之命前來剿殺建奴建功立業,行至此地廣靈縣三十里外的一個無名村莊,被白蓮教眾襲擊。小人憤起反抗斬殺邪徒100多人,來到此本想來此報官,卻不料被縣太爺汙衊為殺良冒功。
”
“胡說!本來就是刁民想矇混功勞,還敢在此妖言惑眾…”通秉仁大叫著站起來,指著呼倫的手指頭顫抖著,顯然是被氣得不輕。
姜鑲也是官場裡的老油子,對於這種事也是西聽見慣,而且他對縣令的大人為人也是早有耳聞。
其實呼倫說的話他已經信了大半,而且呼倫後面站的人是是京城三公,這樣斷起案來就得掂量掂量。
要是換做一般普通民眾,那還用說一邊是有職務的縣令,一邊是一個無名無份的平民,只要不傻都會選擇。
“一切慢慢說來,有何冤屈本官會替你做主。”
“謝大人!”
“一切聽他把話說完吧。”姜鑲不緊不慢的說了一句。
前句話是對呼倫說的,後句話卻是對縣令說的。
縣令無奈只能木然地坐下靜靜聽審。
呼倫跪在地上,就把所發生的事情來龍去脈大致說了一下。
說得好一些精彩之處,站在旁邊聽審的王百戶也是隨聲附和了幾聲。
聽完呼倫的陳述,姜鑲內心大致清楚了事情的經過。
可是在明朝父母官,父母官,百姓以下犯上,就相當於衝撞了父母,那是要受到懲罰的。
再說這個地界是屬於廣靈縣,不屬於他直接管轄。
以他在審案判斷的時候,也要顧及到地方官員的面子。
這時坐在堂下的縣令說道“暫且不說你抵抗白蓮教邪眾有功,這事還待驗證,但是你放縱手下射我,此事屬實,此罪應當懲罰望姜大人明鑑。
”
說著通秉仁指著堂下的呼倫,然後朝著坐在大堂正中的姜鑲拱了拱手。
按照大明律,如果說以下犯上的話,其實有很多種判法輕則上刑拘留,重則流放斬首。
現在既然縣令大人提出來了,如果說不消縣令之火。
這樣的話,呼倫即使有功也難得到獎賞。
無奈之下姜鑲一拍驚堂木“來人先重責此人30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