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東西,要怎麼處置是她的權利。

“你敢帶我去派出所嗎?”李藥問。

“可以啊,你的戶口在哪裡?”

“在爺爺那兒,梅姐說,只要你敢帶我去派出所辦收養證明,我就可以暫時相信你。”

招嵐輕笑:“我不會收養你。”

收養孩子太麻煩了,她只想給林老師帶一個小跟班回去,並不想看顧李藥一輩子。

況且,什麼時候走還不一定呢。

末世的時候是她主動走的,上個世界卻是被趕走的,她自己計算了一下,打江山五年坐江山十一年,十六年正好是座標為原身延續的生命長度。

而嚴招嵐第一次死亡是在父母去世那年。

那年她十歲,再次死亡則是二十一歲。

如果估算不差的話,招嵐在這裡至多停留十一年。

而如今已經是她降臨的第四年。

“不過我會建議林老師收養你。”招嵐補充道,“我可以包攬你成年之前的一切費用,但這筆錢是要還的。”

升米恩鬥米仇,招嵐不想給李藥留下一個“有錢的冤大頭”形象,且一旦她跟著自己走了,勢必會經常和朝雲見面,兩個差不多大的少女物質生活卻一個天上一個底下,誰也不能給人性打包票。

林老師和李老先生有交情,應該願意。實在不行她就去找蔣磊的父母,反正不用他們掏錢,只是掛個名字而已,李藥看起來也快成年了。

“真的?”李藥有一點動搖。

“當然!”

李藥想了想,深深地朝招嵐鞠躬:“謝謝你!之前對不起,我不應該那麼想你。”

“我原諒你了。”招嵐說罷,看了眼坐在車上不肯下來的朝雲。

朝雲癟著嘴不說話。

李藥卻忽然往屋裡跑,隨即端出一盆水來:“你鞋髒了,我幫你刷一下吧?”

十分鐘後,招嵐道了謝。

朝雲光著腳丫子欲言又止,心裡暗恨沒有多帶一雙鞋,李藥看見了,從路邊撿起她丟掉的鞋:“我幫你也刷了?”

“哦……”

等朝雲穿上幹淨的鞋子,她才從車上下來,別別扭扭地說:“謝謝你,還有……對不起,我之前說話不好聽。”

招嵐給林老師打電話說這邊的情況,林老師聽後主動表示可以收養李藥,還說之前李老先生幫助過她,她一直也沒有機會報答,很是過意不去。

之後,招嵐又給老k打電話:“我要教訓幾個人,你能幫忙嗎?”

老k路子野,應該有這方面的人脈。

“老闆要打手?”

“嗯。”

那邊停頓了一下:“在哪裡?要什麼程度的?”

“位置和具體資訊我郵件發給你,至於程度嘛……”招嵐目測了一下李老爺子的房屋面積,估算了一個大致的價錢,“治好得花20萬的那種。”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