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3章 決鬥狂魔普希金

‘決鬥狂魔’是誰?當然是有‘俄羅斯詩歌太陽’和‘俄羅斯文學之父’之稱的普希金。

知道普希金的人都知道他是死於一場決鬥,但是大多數人並不知道的是:普希金從十七歲開始一直到他死,其實經歷了三十多場決鬥。

很多人不理解普希金這種搞文學的怎麼沒事要跟人決鬥,其實在普希金生活的那個沙俄時期,決鬥是俄羅斯上流社會男人之間解決爭端的最高禮節,只有身份身份相當的貴族才有資格舉辦決鬥。普希金在當時是出了名的愛決鬥,有什麼糾紛就去決鬥。

文人嘛,都是這個德行,說好聽點兒是‘文人風骨’,說難聽點兒就是死心眼。而且普希金的決鬥站在旁觀者角度看,極有‘耍小聰明’的嫌疑。

普希金是出身於貴族,他父親可是當年沙俄禁衛軍軍官的存在,而普希金也是年少成名,從小就展露出自己的文學天賦,在貴族圈裡是極有名氣的存在,十五歲的時候,他的詩歌就已經發表在《歐洲通報》上,到了17歲的時候就出版了第一部詩集,十八歲就創作了極有影響力的《自由頌》。屬於是‘別人家的孩子’!

而他第一次決鬥就是在他十七歲的時候,在參加一次舞會的時候同自己的親叔叔漢尼拔爭奪一個姑娘,因為搶不過自己叔叔氣的普希金直接發起決鬥邀請。

當然,這場決鬥沒有進行下去:被家裡人幹預最後這個事情不了了之。

但是也就是這個事情讓普希金喜歡上了‘決鬥’,從此之後只要有點兒糾紛就拖著別人去決鬥。

其實這看起來普希金很有勇氣,其實這裡面也有他耍‘小聰明’的存在。

為什麼要這麼說呢?x

那個時期的‘決鬥’因為是貴族禮儀,所以決鬥的時候也要講風度:一個人把自己的手套扔向對方就意味著提出決鬥邀請,而決鬥的倆人首先要決定出‘出槍權’,確定好誰先出槍誰後出槍,然後倆人再輪流向對方開槍。對方出槍的時候不能躲,如果躲閃就是懦夫就是失敗者。

那麼問題就來了:普希金出身貴族自己又極有名氣在貴族圈裡極有聲望,如果真的一槍把他給斃了,就要面臨普希金家族的報複以及讓自己今後在貴族圈混不下去的結果。

雖然嘴上都說決鬥是神聖的家人不得插手,但是誰能眼睜睜瞅著自己兒子白死?普通人都知道‘血債血償’的道理更何況是貴族家庭?

於是這事情就變得比較尷尬起來:普希金沒事就拖著人決鬥,如果不跟他決鬥就會被嘲笑成懦夫,如果決鬥的時候不敢開槍那也是會被人嘲笑成懦夫;可是如果真的和他決鬥那打死他的後果也挺嚴重。這該怎麼辦?

於是那時候普希金的決鬥基本是這樣的流程:

普希金:“我要跟你決鬥!”

路人甲:“我接受!”

普希金:“我是勇敢的人,我讓你先開槍!”

路人甲:“不,我比你勇敢,讓你先開槍!”

兩人爭執半天後決定好誰先開槍誰後開槍,然後各自一槍打了個寂寞誰也沒打中。

普希金:“我這一槍打的是你躲閃的位置,沒想到你面對我的槍口竟然不躲閃?盡管我和你有爭執,但是不得不承認,你是一個勇敢的人,你贏得了我的尊重和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