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斯卡爾卻一語驚人:“當時發現那個木筏的時候準確的說船上有兩個‘人’,還有一具屍體,已經被海水泡的腐爛,而寶拉就是靠著吃那具屍體活下來的,而那具屍體是死於槍擊。”

“什麼?”蕭鵬聽後震驚的不行:“吃……吃人?”

他聽到‘死於槍擊’四個字的時候已經確定了人是寶拉殺死的,因為只有一把槍,當時他給了寶拉。

殺人吃人?這也太狠了吧?

帕斯卡爾點頭道:“那艘船是去剛果布運送糧食的船,所以也就把人救下來後送到了剛果布,烏拉圭那邊知道這個事情後要求引渡寶拉,結果不知道怎麼的兩邊為了這事情爭吵了起來。剛果布那邊不放人。”

蕭鵬皺緊眉頭:“剛果布不放人?他們憑什麼不放人?這事情關他們什麼事情?”

他的吐槽還真不是沒有理由的。

在很多華夏人眼裡有一條錯誤的觀念,那就是‘公海上犯罪沒人管’,早在1989年的港片《賭神》,反派就說自己在公海船上殺人沒事的橋段;前兩年電影《動物世界》裡也提到好幾次公海上犯罪沒事等等。

其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別看公海不屬於任何國家,任何國家也沒有對公海有管轄權,但是船和人是有國籍的!在船舶駛入公海犯罪船旗國享有刑事案件管轄權,如果公海上發生的犯罪案件不適用船旗國原則還可以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和屬人原則,後者就是你哪個國家犯罪哪個國家管,前者則是指四種犯罪,那是誰遇到都可以揍丫的。

這四種犯罪包括;奴隸船、海盜船、販毒船和從事未經批準許可的廣播行為的船隻。

第四種其實挺奇怪的,看上去沒有前三種嚴重,但是確實是屬於四種犯罪行為之一,假如說老美搞一艘船在大夏旁邊公海上搞非法宣傳?直接轟沉丫的還不用負責。

而像寶拉這事情,她乘坐的是木筏,木筏是沒有國籍的,但是人是有國籍的!烏拉圭對她有執法管轄權,這是不分你到底在哪的。

那個講海派清口的為什麼不敢回國?

因為他當時在老美因為攜帶毒品指控吸毒被捕,雖然最後他無罪但是在大夏法律只要你攜帶毒品就是犯罪,他回到大夏就會被追訴販毒。

也就是一個人不管走到哪裡都要受到本國法律管轄!

蕭鵬實在想不到剛果布有什麼理由不放她。

他喝了口香檳:“行了,不提這事了,太陰暗了,我們說點兒別的,最近這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你們剛才就在那裡不斷嚇唬我?”

“嚇唬你?”法比安端起酒杯:“你最好有心理準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