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華問:“初夏,那霍小姐喜歡什麼?”

林初夏認真地想了想,“霍小姐很喜歡錢。”

李美珍笑,“那還不好辦,她喜歡錢,那就給她送錢唄。”

林初夏卻顯得很為難的樣子,“她雖然喜歡錢,但她因為父親的緣故,所以,她不會接受別人金錢饋贈的。”

林振華:“你神不知鬼不覺地把錢送去就行。”

林初夏拒絕:“不行不行,那是賄賂罪。”

“什麼賄賂罪,說的那麼難聽,曉冬撞了霍家小姐,咱們這是正當的賠償,賠償懂嗎?”李美珍都快被林初夏氣死了。

“正當賠償,嗯,這個說法好。”林初夏表示可以接受。

“初夏,根據你和霍小姐相處,你覺得我們該送多少錢比較合適?”林振華問。花錢就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霍小姐的爸是市長,她媽是一家上市公司的ceo,她大哥經營著一家律師事務所,她二哥在她媽媽公司裡當經理。我去過她家,她家裝修得金碧輝煌,比咱們家氣派多了……”

李美珍聽得很不耐煩,打斷她,“你別盡扯其他的,說重點!”

林初夏清了清嗓子,又說:“霍小姐表面看上去很簡樸,但其實生活很奢侈……”

這下連林振華也不耐煩了,“初夏,說重點。”

“好。”林初夏做出一副正在估算的樣子,然後她伸出一隻手來,”我想,需要有這麼多錢,才能入得了霍大小姐的眼。”

林振華微眯起眼,“五十萬?”

他心裡的價位,也差不多是這個數。五十萬,他可以接受。

但林初夏卻搖搖頭,“不,五百萬。”

林振華臉子瞬間黑沉下來。

李美珍直接跳了起來,“五百萬?這也太離譜了吧,你當我們家的錢是大風刮來的呀。”

林初夏暗哼,把她訂婚給蘇俊義,收了兩千萬彩金。那兩千萬的彩金,難道不是大風刮來的?

但此刻她臉上卻裝出特別真誠的樣子,“爸,我就知道,錢送多了,你們捨不得;可錢送少了,人家看不上等於白送,還不如不送。”

說完,她看了眼林振華和李美珍,從沙發上站起來,佯裝要走。“爸,算了,如果霍小姐堅持要告曉冬,那就讓她告去吧,頂多也就是三到十年。”

李美珍大叫起來:“你說得輕巧,三到十年還不夠啊,人生有多少個三到十年!”

說完,她轉向林振華,“老公,為了曉冬的前程,五百萬就五百萬!”

林振華遲疑,估計他正在心疼那五百萬。

“太太,五百萬可不是小數目。”林初夏好心提醒。

“我當然知道不是小數目,但為了我兒子,千金散盡我也願意。再多的錢,也沒有我兒子重要。”

李美珍對於她自己的三個兒女來說,是個稱職的好母親,她很愛她自己的孩子。

當然,林初夏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對林初夏只恨不愛。

此時林振華仍然在沙發上坐著不動,看得出他很糾結。

“爸,太太,我還有事,我先走了。”林初夏不急不躁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