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鈴外殼掉了一塊瓷皮,響起來的時候依然清脆悅耳。

十七歲的李萊爾也這麼玩過吧。

她面朝著風鈴,就像面對十七歲的自己說話。

你連日記裡面的內容也要騙自己。

說謊好像是她與生俱來的天賦點,就像李斯萍的天才之處顯在刺繡一樣。

她的師傅、她的母親李斯萍畢身都在追求完美作品。為了刺繡凹下去的幹癟眼袋,手背浮起青色的紫色的血筋,愛李斯萍的人愛她入骨,恨李斯萍的人也恨她入骨。李斯萍是“吸血鬼”,他人的贊美與詆毀,一一接納,開出血紅色的花,妖豔無比,縱然有人討厭至極,也不可否認花朵美得驚人。

李萊爾是這兩群人拔河時手中抓的那根繩,被兩邊拉扯得痛苦。她和刺繡一樣被當做李斯萍的作品。

作品不僅要設計得嚴謹,還需具有一定的藝術性,符合受眾心理需求才能具有商業價值。

一句話概括,就是要完美。

李萊爾是李斯萍催吐出來的,另一個新的李斯萍。一樣的性別,一樣的姓氏,要是天賦才能一比一複制過去也好了。李斯萍一部分完美主義遷移到女兒李萊爾身上,重塑李萊爾,打磨她。她就像李斯萍手中的一塊名不經傳的繡布,由李斯萍的經手,終於成為教科書上的參例。

“未來你要撐起繡廠的,功夫不能這麼弱,不能毀了這塊招牌。”

“就你這點技術,連我當年的百分之一都不夠到。”

李斯萍要李萊爾跑得快一點,再快一點,連連質問李萊爾為什麼不像當年的自己那樣卓越超群。

可她是人,不是物,不是可以被馴服的獸。理想與現實的差距怎麼彌補,唯有靠一個一個美麗的謊言了。

李萊爾一直這麼認為的。

小學作文課,老師讓寫夢想。同學紛紛羨慕她有這麼一個獨特的夢想,不是科學家,不是宇航員,是真正摸得著的,是真的能實現的——目標。她的媽媽就是特別厲害的刺繡傳承人欸。

她一度遊走在自暴自棄的邊緣,用別人的話語勾勒自己。

他們說她是千金,她冒充自己是真千金。

他們說她是天才,她冒充自己是真天才。

李萊爾給別人吹下一個個泡泡,再在裡面一一填實,變成鉛球。

只有一點需要防備的,那就是小心掩護好自己的皮毛,別讓他們發現自己是野生兔子,畢竟一開始他們就是為了高階品種的名號接近自己的。

那時崇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麼?

這是李萊爾對他好奇的開端。她承認自己確實有點喜歡他。她喜歡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覺,身、心完全被調動起來的興奮。

感情停留在這就很好了,太深沉的愛她拿不出,她沒有為別人掏出一整顆蓬勃心髒的準備,卻欣然願意接受別人的,無怪其他,她實在太好奇其他人關於愛的體驗了,

李斯萍臨死前安慰她說,我這輩子最牽掛的就是你了。

對謊言的百種變化了如指掌的李萊爾一開始不免因此困擾。恢複那段記憶後,她早早堪破,李斯萍最愛的還是刺繡。

她不知道愛的滋味,但至少從本能上明白,真的愛一個人,應該不會讓對方太難受吧。

可李斯萍的愛讓她太難過了。

愛是要貶低自己所愛的人,愛是要自己百般順從,愛是要被縛住手腳。

這樣的愛,讓李萊爾想要逃,卻邁不開雙腿,她已經被鐵鏈鎖得死死的。

假如硬要為自己挑一個伴侶的話,李萊爾一定會選擇一個更喜歡她的人。她不願意要那種太辛苦的愛。

她先前覺得時崇很不錯,他的所有缺點都在她能接受的範圍內。

這麼為自己盤算好,李萊爾突然理解那天在時崇面前失態落下眼淚的原因是什麼,她只是害怕丟失一個布偶熊伴侶而已,後悔拋下了一種不會讓自己難過的、無限逼近愛的仿製品。

她沒有被愛綁架,她從頭到尾都是自由的,這太難得了,她要好好抓住他,別讓他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