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走了。”他揚長音調,要讓對方別再猶豫。

“再見。”李萊爾卻被他逗樂,像小孩扳動泡泡加特林,彩虹色的泡珠毫不留戀在空中輕舞,陽光下一個一個破碎掉。

時崇鼓起腮幫,賭氣加速往前駛去,剋制住回頭的慾望,把李萊爾甩在腦後。

結果還不到五分鐘,腳踏車車頭自作主張調轉方向將他帶回李萊爾身邊。

“你怎麼回來了?”

“當然是害怕你一個人消失在山裡,然後第二天我被當做犯罪嫌疑人。”

“你上不上車。你上不上車。”他騎車繞著李萊爾一遍遍兜圈,李萊爾被困在他的車圈裡。

而時崇像被李萊爾用項圈套住,走不了兩裡地,就被勒住脖子,飛奔到她身邊。

意識到這像某種形式的撒嬌,他立刻冷臉,拿出他最擅長的這套,“你不上車的話,我就慢慢陪你走回去。”

“行。”

李萊爾兩手撐在他的肩膀上坐上後座,時崇的心也跟著一沉,是某種快樂因子沉到快要漫出來的程度。

“坐好了。”

時崇將速度保持在之前的五分之一,主要是害怕李萊爾坐不穩摔下去。

“怎麼這麼慢,你之前不是騎得特別快嗎?要超速的感覺。”

“大小姐,我這已經很快了,再快點你負責。”

話說出口有推諉責任的意思,時崇還是謹慎地把握車手,堅決不讓李萊爾摔倒的情況出現。

“快點。”李萊爾拍動時崇的肩膀。“再快點。”

“大小姐,犁地的黃牛不帶這麼催的。”

“可那不是你自願嗎?”

李萊爾惡劣的一面終於展露,時崇牢牢接住。

他們所行駛的路靠近山的這一邊,風一吹過,手掌般大小的林葉婆娑作響。

突如其來的勁風正面沖撞腳踏車,時崇努力擺正方向,恰好瞥見圓形後視鏡裡的李萊爾踩在車架上,風穿過她張開的雙手,黑色的長發飄揚。

她將手拱成喇叭狀,“總有一天我要比李斯萍更完美的,讓她仰視我。”

李萊爾耀眼得像被人高高供奉起來的神像。

而他是虔誠闔眼,決心追隨她到天涯海角的信徒。

對於喜歡的東西,時崇總會偷藏起來,鎖在衣櫥裡,塞到床底下,埋在花園泥土裡,自己獨佔,絕不允許讓任何人發現、覬覦。

時崇偷偷望著鏡子裡明媚得不像話的李萊爾,心裡泛起一陣酸楚。

他這樣的喜歡,會拖曳她前進的腳步吧。

李萊爾天生應該屬於舞臺,閃閃發光受人愛戴,她就是美本身。

而他是設計師,崇拜美,願為美嘔心瀝血,成為美的奴隸,為她付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