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被發現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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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被發現了
接連幾天,吳言都沒出現。
母親聯絡了兩個師傅,將我砸壞的門換了下來,安裝上了一扇新的門。
而我右手的傷口也恢複的很快,幾天時間就變得白淨如初,根本看不出一點傷痕。
一切都變回了之前的樣子。
除了母親看我的眼神越來越陰沉外,其餘的我感覺不出任何變化。
學校裡的小賣部生意越來越好,種類也越來越多,有很多隻有學校才有,外面都沒有賣的。
漸漸的,每次一下課,同學們第一時間不再是飛奔出去玩耍,而是跑向小賣部買東西吃。
這導致小賣部裡人滿為患,學生你擠我,我擠你,想買的人進不去,買完的人出不來。
沒多久,學校就下通知,買東西必須填學號,並且一天只能買一次。
這個規定對於愛吃零食的人來講,無疑是晴天霹靂。
尤其是我的同桌,最喜歡的就是吃零食了,尤其是上課偷偷吃零食。
她是我們班上零花錢最多的,出手也最闊綽。
因為她父親是鎮上的醫生,也算是高收入人群了。
我有時候會問她,為什麼總是選擇在上課的時候吃零食,難道不該認真聽講嗎?
我同桌告訴我,偷著吃,零食會變得更好吃。
我無法理解她這句話,畢竟我從沒有吃過零食,哪怕一口。
但同桌這句話卻深深烙在我的心裡,讓我對偷吃零食這件事産生了一絲好奇。
直到有一天課間,同桌突然找上我,問能不能借我的學號一用。
我問:“做什麼用?”
同桌挑眉一笑,指著外面小賣部的方向,“學校現在買零食必須登記學號,我今天的已經用完了,用下你的唄?反正你也從來不買零食。”
聽到她說這話時,我下意識的反應其實是有些失落。
我不是不想買零食,而是我沒有錢買零食。
我早就想試試零食是什麼滋味了。
見我半天沒回應,同桌加大了籌碼,“這樣吧,你把你的學號借我,我用一次,給你一毛錢,怎麼樣?”
一毛錢?
我眼睛刷的一下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