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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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縣令聞言,頓時為難地皺起眉頭:“和圻朝法律有所規定,若妻妾和離,必須有夫家違反律法的證據,因此,本官不能輕易判定。”
“誰說我們沒有證據?”晏元青淡淡道,“郭巧妹手上的傷痕,就是最好的證明。”
縣令一怔,郭巧妹掀開衣袖,果然看見那一片觸目驚心的淤青。
可他仍有些遲疑:“夫妻之間的爭執,難免會有磕磕碰碰……”
郭巧妹咬了咬牙,在朝堂上露出了右側的肩膀,只見那肩膀練著露出來的後背,都是紫紅色的痕跡。
胡縣令嚴肅起來:“這些證據可以合理,但你要證明著是陳豐所為才行,傳陳豐!”
陳豐一踏進來便怒氣沖沖:“縣令大人,這等家宅之事,怎能隨意傳我?我乃清白良民,何罪之有!”
胡縣令端坐堂上,沉聲道:“陳豐,你妻郭巧妹狀告你苛待妻室,拳腳相向,你可認罪?”
“荒唐!”陳豐冷笑一聲,眯著眼看向跪在堂下的郭巧妹,“巧妹,你竟敢編排我?咱們夫妻間的小摩擦,竟要鬧到公堂上?這讓旁人怎麼看我陳家?”
郭巧妹身子一顫,低頭咬唇不語。
林竹見狀,握緊拳頭,上前一步道:“若真是小摩擦,為何郭氏身上會有傷痕??”
陳豐一時語塞,旋即惱羞成怒:“荒謬!她是我妻子,我管教她,有何不妥?況且,你們拿不出證據,光憑她一人片面之詞,怎能算數?”
這時,一道蒼老的聲音在門口響起:“小的可以作證。”
眾人一驚,回頭望去,只見一名上了年紀的婦人顫巍巍地走了進來,正是陳府的吳媽。
“吳媽?”郭巧妹驚訝地睜大了眼。
林竹也愣住,她們斷定吳媽等人難以直接作證,因此還特意提前在街坊周圍幫忙散步那陳豐為人表裡不一、虐打妻妾的話,她萬萬沒想到,吳媽冒著被報複的風險來了。
吳媽深吸一口氣,朝主簿大人跪下:“小的在陳府做了多年,親眼見過夫人受苦,也知曉她捱打後的模樣。陳豐對夫人極為苛刻,還不許她與外界來往。”
“吳媽……”郭巧妹淚眼婆娑。
胡縣令沉吟片刻,終於嘆了口氣:“有目擊證人,又有傷痕可證,陳豐苛待正室之事,確是屬實。”
他看向郭巧妹,鄭重道:“本官準許你和離,從今往後,你與陳豐再無瓜葛。”
陳豐雖惱怒,卻礙於輿論,不得不答應。
郭巧妹雙手緊緊攥住衣袖,眼中蓄滿淚水,隨後重重跪地磕頭:“多謝大人!”
自此,郭巧妹終於得以擺脫桎梏,重獲自由之身。
林竹看著她走出縣衙,恭喜她道:“以後,巧妹便不再是‘陳郭氏’,而是郭姑娘了。”
郭巧妹紅著眼,鄭重地行了一禮,哽咽道:“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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