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裡。

天文教授殷秋絲挺和地心引力學教授呂力餘安靜的坐著。

陽光灑在他們的身上。

相比起外面的血雨腥風,這個251病房卻是那麼的歲月靜好。

有種圖書館的感覺。

大家都安安靜靜的,非常舒服。

但張建勇明白,這地方是精神病院。

住在這裡,肯定是不行的。

眼下,他得想辦法自救才行。

可問題是找誰?

找媒體?

要說發生先前那檔子事兒,估計還可行。

問題是,有過先前的那一番舉動,恐怕現在都以為自己是精神病吧?

沒錯。

張建勇其實沒瘋。

瘋子,也不是這麼容易煉成的。

先前他是驚嚇過度,才有了一些應激反應。

隨著那種緊張感逐漸消退。

原本被嚇得出竅的智商,再次迴歸了大腦。

眾所周知。

精神病院有三大原則。

第一,絕對不能說自己沒病。

第二,千萬不能吃護工給的藥。

第三,儘可能和病友打成一片,否則會被成為是一名孤僻的精神病患者。

想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除了得到院長的肯定之外,還有兩個辦法。

藉助媒體的路,已經被自己堵死了。

那就剩下最後一條,找律師。

沒錯,宏都是一個法制社會。

是講究律法的。

而且是相當的嚴格。

只要自己能找到一名靠譜的律師為自己辯護,那這問題就解決了。

此外,張建勇更是萌生了一個想法。

特喵的。

把我當精神病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