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律政先鋒張偉(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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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裡。
天文教授殷秋絲挺和地心引力學教授呂力餘安靜的坐著。
陽光灑在他們的身上。
相比起外面的血雨腥風,這個251病房卻是那麼的歲月靜好。
有種圖書館的感覺。
大家都安安靜靜的,非常舒服。
但張建勇明白,這地方是精神病院。
住在這裡,肯定是不行的。
眼下,他得想辦法自救才行。
可問題是找誰?
找媒體?
要說發生先前那檔子事兒,估計還可行。
問題是,有過先前的那一番舉動,恐怕現在都以為自己是精神病吧?
沒錯。
張建勇其實沒瘋。
瘋子,也不是這麼容易煉成的。
先前他是驚嚇過度,才有了一些應激反應。
隨著那種緊張感逐漸消退。
原本被嚇得出竅的智商,再次迴歸了大腦。
眾所周知。
精神病院有三大原則。
第一,絕對不能說自己沒病。
第二,千萬不能吃護工給的藥。
第三,儘可能和病友打成一片,否則會被成為是一名孤僻的精神病患者。
想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除了得到院長的肯定之外,還有兩個辦法。
藉助媒體的路,已經被自己堵死了。
那就剩下最後一條,找律師。
沒錯,宏都是一個法制社會。
是講究律法的。
而且是相當的嚴格。
只要自己能找到一名靠譜的律師為自己辯護,那這問題就解決了。
此外,張建勇更是萌生了一個想法。
特喵的。
把我當精神病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