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防火防盜防閨蜜10(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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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遊戲裡跑商,清任務也好,還是畫畫也罷。
其實都是十分枯燥的。
有些人喜歡聽著歌打發時間。
有些人會用手機放著影片來打發時間。
而原主,卻是喜歡聽著小說來打發時間。
自從她開始在網遊裡面賺錢,買了第一部手機,她就開始在點娘聽小說了。
只是15年的時候,她的賬號丟了。
找不回來讓她鬱悶了一陣子,轉頭又發現了企鵝書城。
企鵝書城有著點娘那邊所有的書,還有點娘那邊不曾有的會員包月書籍。
比起單訂花錢如流水,一直精打細算的原主,愛上了那些包月書籍。
雖然拮据,原主看書卻從來不去盜版網站,只看正版的。
原因便在於,她清楚每行都不容易。
哪怕是寫書,也許讀者很多,收益不是她能想象的。
但人家辛辛苦苦的寫出那麼好看的故事,她沒辦法為了節省那一章的幾分錢,而跑到盜版網站上去看。
她覺得她的良心會痛。
且她看書從來不跳章,這也是一種習慣。
哪怕作者的書,有時候真的很水,一章能夠講完的,非得抻長兩三章,甚至四五章的才能講完。
但她不想錯過其中任何一個經典的句子。
哪怕這一章很水,但有一兩句很精闢,都會讓她回味。
且連續讀下來,腦中的畫面感也會很強。
她喜歡這種慢慢品味的感覺。
本來就是用來打發時間的,她不急不躁,慢慢跟著作者營造的氛圍,鋪展的畫面跟著走下去。
有時看到大神的書,她甚至能夠根據書中的描述,切實的畫出畫面來。
是真實的用手繪板,在sai裡面將那一幕給勾勒出來。
而原主這一次所看到了的轉機,也是在企鵝書城裡追書的時候,不經意發現的。
那是一個全民寫作的活動。
原主不過隨意的點了進去檢視,這一看,就不可抑制的心動了。
剛有電腦的時候,她就看過網上大小的文學網站。
當時,她一眼喜歡上了點娘,並註冊了帳號。
在翻看了幾本小說後,她覺得自己也可以試著寫一本小說看看。
她上學的時候文科成績還算不錯,那時作文五十分滿,她都能輕鬆拿到四十五六分,起碼的邏輯應該是穩的。
寫小說,大概就類似講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