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能幹的姐姐早早嫁人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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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要去替換在生產隊上工的母親幹活。
比如生產隊組織社員割稻穀,收工時每人要挑一擔溼稻穀回曬穀場。
鄒秀花不要說挑一百斤重的稻穀,七十斤八十斤她都挑不起。
每當這個時候,就只有潘東玲和潘大章挑著小籮筐,去幫母親分擔重量。
不到十六歲,潘東玲就成了生產隊正式一名社員,幹了半年,工分拿到了十分。
但就是這樣一位頂大梁又懂事能幹的女兒,剛到十七歲,鄒秀花就到處託人做媒,要把她嫁出去。
潘大章還直接懟母親,說她腦袋被驢踢了。
你把姐嫁出去了,誰幫你做家裡事,乾田裡活。
潘東玲最終還是在未滿十八歲這一年,嫁給了大油坑村的許靜金。
好在這一年,已經實行了分田到戶,每家每戶都按人口分得了一分田地。
農忙時潘東玲便會帶許靜金出來幫忙。
插秧、犁田,包括除草撒農藥,都是女兒女婿幫忙。
春耕夏收季節,學校也會停課放假。
身為農村的小孩,誰沒有在泥漿裡滾爬過。
潘大章十二歲時,就能夠牽牛下地耕田了。
十三歲挑一百斤稻穀在窄小的田壟間健步如飛。
餐桌上看著狼吞虎嚥的杜善文,潘大章對他隱隱產生了同情之心。
他老爸杜金長若不是死得早,他娘倆也不至於混得這麼悽慘。
這傢伙或許小時候體驗慣了養尊處優的生活,養成了他長大後好逸惡勞的習性。
但是他老爸死去後,人走茶涼,誰又會再賣他杜家的賬。
憑他母親弱小的肩膀,根本無法靠勞動力,出工掙工分養活母子兩人。
所以每次分配食物都是最少的。
農作物收成後,曬乾收倉,生產隊便會根據每家每戶的工分和人口計算,該分得多少斤,就分多少斤。
象潘大章家按照人口計算,該分得一定的數量,但是鄒秀花掙的工分又是少得可憐。
人家出個工是十分,她才5.5分。
分食物時要想把按人口計算的食物拿回去,就必須繳納一定的超支款。
好在父親潘柴久每個月在礦山上可以領幾十元的工資。
可以這樣說,潘柴久每月領到手工資的三分之二,都拿回家繳了超支款。
當然生產隊生產的糧食作物,收成後還要上繳一定的公糧,生產隊還有集體提留。
三扣五扣,總之到了農戶家裡,糧量就少得可憐了。
潘大章家靠父親每月拿幾十元回來繳超支款,還勉強能保持不餓肚子。
但杜善文母子境況肯定是悽慘得多。
他母親大概出工情況也跟鄒秀花差不多,只能掙生產隊最低的工分。
靠她掙的工分,養活自己都成困難,就不用說還有一個“小飯桶。”
她也沒有錢來繳超支款。
雖然有幾分姿色,但是在貧窮的年代,女人的姿色根本是沒辦法撬開一般男人的口袋的。
除非權勢個別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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