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國人都是這樣,在大家都沒動手的時候,都被嚇唬得比較慘,一旦有人打了第一槍,其餘人的血性就來了!

小猛還擊到被攻擊,徹底把客車上人的火氣給打出來了。

這下,客車上的純爺們,都抄起了傢伙。

有些人拿著“行車滅火器”砸車匪,有的用鑰匙鏈抽,甚至還有直接上去咬的!

總之,客車上二十七八個男人,一起反抗,竟然把這群車匪路霸打得爆頭鼠竄,還有四五個跑得不夠快的,被人按在客車上,往死裡面打。

一旦男人的熱血被開啟了,場面絕對控制不住。

等到公安局的人到來的時候,客車上的那四五個車匪路霸,被活活打死了三個。

再加上剛才被小猛用逃生錘打的兩個——他打的第一個,那人直接被打死了,打的第二個呢,因為眼睛被打瞎,又遭受了大量的踩踏,因為失血過多,死了。

咱這國情,甭管死的是車匪路霸,還是死的客車客人,只要死了人,就要有人為這件事情擔責任?

那誰來對這件事情負責?

咱們國家,有兩句老話,第一句叫:法不責眾。

第二句叫:槍打出頭鳥。

客車上的人都參與打殺那群車匪路霸了,要責罰他們,當然不太可能。

誰是第一個動手的?小猛。

小猛在衝突發生前,打死了兩個車匪路霸,他成了這次事件的替罪羊,鋃鐺入獄。

後來,小猛的家人,找到了大學。

大學裡出面,讓法學院的教授去打這場官司,重點渲染了小猛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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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鼎力相助,但最後,小猛還是受到了刑事責任,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然後被遣送回了閩南。

身揹著“刑事處罰”,小猛的學籍當然是被開除了。

就這樣,小猛因為一次見義勇為,結果被開除了學籍,有了前科不說,還在戰鬥中,被車匪路霸打殘了一條腿。

後來,小猛沒辦法,只能出去打工,不過,社會上,對有前科的人,顯然是有歧視的,小猛想找份好工作,實在是找不到,他又是個瘸子,更加不好找了。

最後實在沒辦法了,跟著家裡的一個堂叔,在這邊當一個裝修小工,他專門給人家當泥瓦匠,糊牆之類的。

他受了這麼大的打擊,腦子也出了一些毛病,似乎是某些神經壞掉了,有時候像個傻子似的流口水,這下子,工友們也嫌棄他,他只能跟自己堂叔搭檔。

他那堂叔也不是什麼好玩意兒,他很清楚,這小猛離了他,就混不到一碗安生飯吃,所以,他每個月都讓小猛給他上貢。

小猛每天累得前胸貼後背的苦力錢,一個月到手也就八.九千,還得給堂叔上貢兩千,到手,真是沒幾個子了。

前年年頭那會兒,小猛在家裡,被草草的介紹了一個媳婦,媳婦是他們村裡人,結婚後不久,小猛就有了一個小孩,小孩天生有些心臟就不好,有先天性的心臟病,這樣,小猛賺的那點錢,又得貼到小孩身上去。

我說小猛現在怪不得摳摳嗖嗖的吃白飯的,這種苦難折磨下,是隻能吃白飯。

小猛真是什麼奇怪的事,都遇見了……不靠譜的親戚、冤判、被開除、斷腿、小孩天生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