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前,他接了一個大單,也是他盜墓生涯的最後一筆買賣。

他盜了一個王爺的墓。

僱主給了他一筆鉅款,卻趁他不備又企圖殺人滅口。

但,對方忘了他是幹什麼的,刨墳的啊。

你放火燒,我遁地跑。

順利脫身後,他隱姓埋名,幾經波折,在靈山縣山裡孫家村隱居下來。

這件事除了他自己,沒人知道,而眼前這個半大小子卻能一語道破。

難道他真的能掐會算?

畢竟,相術這一行需要的是天賦,無關年齡。

他轉頭看向站在那裡低頭與小奶娃互動的陶凌曉,仔細打量了幾眼。

突然覺得他與周圍的人格格不入,特立獨行。

這樣的人不能得罪!

他盜墓人的身份也決不能洩露,不然,被送官事小,被村民活活打死也有可能。

盜墓,歷來都是最見不得光的存在。

他回身朝陶凌曉拱拱手,“小神……小公子,這休夫書我們籤,銀錢我們給,現在可以讓我們離開了吧?”

“爹。”

“老頭子。”

他身後,孫大石他娘和五兒四媳齊齊叫他,眼裡皆是不贊同。

“怎麼,我這個當家人說了不算了嗎?”

他聲音陰冷,令人膽寒。

抓著他胳膊的孫大石他娘,重重的打了個冷顫,不自覺的鬆開了手。

只是,陶凌曉並未讓開。

他清冷的說:“你,簽完休夫書後,可以離開,他們留下。你什麼時候送來銀錢,他們什麼時候可以離開。”

“嗯嗯,送,銀錢,離開,不,管飯。”

烏丫丫使勁點著小腦袋,奶聲奶氣的補充。

陶凌曉低頭看了她一眼,對上那雙清澈的大眼睛。

他笑著說:“對,你要快點籌錢噢,我們不管他們的飯。”

【嘿嘿,離間計成!】

【你要是拖的太久,就等著你老婆孩子恨你吧!】

陶凌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