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嘞。”梁尋雙手接著,很幼稚的配合我,“臣接旨。”

“……”

倆神經病。

下午梁尋和他二班的朋友從外邊打籃球回來,他這次打籃球穿的衣服是我第一次在操場見到他時他穿的八號籃球服。

梁尋抱著個球滿頭大汗地回到座位上,咕嘟咕嘟喝了一瓶水,我扭頭看著他,突然有點再憶往昔的感覺。

我還記得當時是有個人把冰淇淋蹭到了他的胳膊上,而我本著助人為樂的美德上前幫助了他,給了他一包紙,也正是這包紙,奠定了我們友誼的基礎。

我突然想問問梁尋,他是在教室見我第一眼就認出我了是嗎?

事實上我也這麼做了。

梁尋轉了轉眼珠子想了會,“應該吧。”

“什麼叫應該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模稜兩可叫什麼答案?

梁尋一轉身發揮他打籃球的優勢一下子把空瓶子投進垃圾桶裡,轉回頭看我,“準確來說是你和我說第一句話的時候我就認出你了。”

聽聲辨人?聽起來好有技術含量。

要是甄嬛傳裡四爺在倚眉園裡和甄嬛對詩時也能記住她的聲音,那哪還有餘貴人的事啊?

梁尋可能是打籃球不夠累,特別想找人給他拉拉筋骨,特別欠的挑釁我,“主要吧,你聲音太難聽了,過耳不忘,我想認不出你都難。”

“你找打是吧?”

我咬牙切齒,手指掰的嘎嘎響,對著他掄起了拳頭,某人頓時慫了,“好男不和女鬥。”

“我和你鬥。”說著我的拳頭就已經往他身上招呼,幾分鐘後梁尋不得不和我認錯,並且答應我晚上請我吃頓晚飯我才原諒他。

“這還差不多。”

我放過了他,幾不可見的垂下了略帶失望的眼眸,小聲嘆了口氣,趴回桌子上,鼻間正對著剛發下來的化學卷子,各種配平的數字在我眼前轉啊轉,轉啊轉,我心裡變得亂糟糟的。

梁尋這個傻子。

我想聽他說的不是帶我去吃晚飯啊,他就不記得比賽之前答應我的事情嗎?

他說過要帶我去一個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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