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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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暮拉著行李站在溪橋鎮的鎮頭,走進這個江南小鎮,白牆黛瓦,小橋流水人家,河上還有幾只船在搖晃,跟介紹裡差不多,鐘暮揉著自己的腰,不枉自己顛簸了十個小時。
十個小時前鐘暮在家裡暴跳如雷, 撕了一張又一張畫紙,就是什麼也畫不出來,上圍脖偶然看到一個旅遊博主推薦的五十個古鎮,那推薦語極其文藝有內涵,什麼修身養性陶冶情操不去後悔一輩子,鐘暮腦子一熱,反正也畫不出來,去他媽的不畫了,上古鎮玩去。
說走咱就走,鐘暮挑了個排行最後一名的溪橋鎮,收拾東西出發了。
鐘暮沒開車,一路坐火車過去的,沿途欣賞風景讓他覺得挺放鬆,還畫了幾張群山圖,可到了站他就後悔了,老子為什麼要挑排行最後的啊啊!給我來個車啊!!
去小鎮的車很少,一般都在早上,這大下午的連個人影都沒有,大夏天的太陽毒的要命,鐘暮想,早知道就挑排行第一的了,肯定交通便利遊客眾多。
好在鐘暮運氣不錯,碰上個老大爺拉貨回鎮上,願意讓他蹭個車,鐘暮謝天謝地,坐在三輪車的後車廂和一堆貨晃晃蕩蕩的往溪橋鎮去,終於在傍晚時分到了地兒。
鐘暮揉著腰下車感謝了老大爺,拉著行李箱走在鎮子上琢磨著住哪。
他頭發天生微卷,面板偏白眼睛挺大,眼尾上揚眼角還有一顆小痣,鼻子硬挺嘴唇微抿,誰看了都會說句妖孽。他個子高身材也不錯,穿著簡單的短袖和牛仔褲,微微出了些薄汗順著脖子往下淌。
妖孽抬手結束通話了電話,發了個資訊就直接關了機把手機往兜裡一揣。
“阿暮呢?不來了嗎?”
“不知道,我再給他打個電話吧。”
說話的兩人很好分辨,問鐘暮去哪了的是紀言,看起來很清秀的大男孩樣子,回答他的叫時衍,一頭粉紅色頭發很是騷包。
時衍皺著眉頭打電話,卻被鐘暮結束通話,鐘暮發來一條訊息,再打過去就提示對方已關機。
時衍:“靠,這個兔崽子。”
紀言:“怎麼了?”
時衍把手機拿給他,鐘暮的訊息:我去旅遊了,地點我也不清楚,別太想我!
紀言:“會不會出什麼事啊,他這一聲不吭的就走,也不說去哪。”
時衍:“管他呢,讓他去浪,吃咱的。”
倆人這才開始動筷,本來是約了晚上三個人一起吃火鍋的,不想鐘暮一大早跑沒影了。
他們仨打小就是朋友,一起長大一起上學,還都是學畫畫的,現在紀言是個有名的漫畫家,時衍呢,是個時尚雜志主編,而鐘暮,是現在風頭正盛的國際知名設計師,只不過鐘大設計師現在靈感枯竭,跑去江南小鎮了,扔下他們倆不知所以。
吸收了一天熱量的大地,即使在傍晚時還是那麼熱,灑在青磚白牆的瓦房上,鐘暮邊走邊看路邊,尋找哪裡有可以住宿的地方。
江南天氣多變,尤其是夏天,前一秒還晴空萬裡,下一秒就烏雲密佈,好巧不巧,鐘暮攤上了。
雨嘩啦啦的下,鐘暮罵了句:“我靠!這什麼鬼天氣,翻臉比翻書還快!”說完趕緊拉著行李箱跑到一處古巷裡,在屋簷下避雨。
一個男人撐傘從巷子那頭走來,黑色頭發散在額前和耳邊,穿著青灰色的中式衣服,閑庭闊步的走來,彷彿從民國畫卷裡走出來似的,驀地鐘暮就想到了徐志摩的那首詩。
那個男人,是可以和鐘暮媲美的長相,但氣質完全不同,鐘暮是放肆的,張揚的,但這個人是沉穩的,內斂的。鐘暮看著他走到一扇門前,那個人像是察覺到這邊有人,往這邊看了看,鐘暮看到了他的眼睛,深邃,有光。
男人只看了一眼就回過頭,收了傘抖了抖雨,推開那扇門走了進去,鐘暮愣在原地,小聲嘀咕:“這是什麼世外高人?”
他走到那扇門前,看見門上匾額寫著:靜遠居,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