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嫁給喬富強的時候才十七歲, 那時候社會號召著自由戀愛, 但她還是沒能自由成。

她是家裡的長女, 而且還住在山溝溝裡面, 只有把她嫁了, 家裡的弟弟才能有錢去娶媳婦。

在嫁給喬富強之前, 她過得是苦日子, 嫁給了喬富強, 日子也沒好到哪裡去。

但是那個時候, 喬富強是真的很愛她, 雖然窮, 但日子過得很快樂, 然後她有了孩子,喬楠就這麼出生。

喬富強似乎很愛喬楠,他把這個唯一的閨女捧在手心裡, 在最窮的時候都把她送去當地最好的學校。

是什麼時候發現喬富強不對勁的呢?

好像是從她懷了第二個孩子, 那時候家裡就比較富裕了,醫學也發達了一些, 可以去檢查出孩子是男是女了。

結果是個女孩。

喬富強就告訴她, 家裡有楠楠就行了,女兒多了也不好,以後要出多少嫁妝啊?

然後就陪著李梅去把孩子打了。

再後來,李梅又懷了三次,前面兩個都是女孩,最後一次因為子宮壁太薄, 孩子著床引發了大出血,她從此再也不可能有孩子了。

最後那個不是因為打胎,而是自己流掉的孩子,是個男嬰。

被醫生宣判了再也不能有孩子之後,李梅的全副身心都掛到了喬楠身上。

她不在乎自己的孩子是男是女,孩子是她懷胎十月生的,在她的肚子裡孕育,還沒有生下來的時候就在她的肚子裡動,那個小生命的心跳她似乎都能感受得到。

沒有男孩也沒關系,李梅當時想,反正有楠楠,等他們兩個老的死了,家産就全留給楠楠,也不算給了外人。

但喬富強不是那樣想的,也就是從那一年開始,李梅發現喬富強早出晚歸,身上還帶著奇怪的香味,偶爾還能在他的衣領看到一抹口紅般的顏色,刺得她雙眼發紅。

但她什麼也沒說,她知道喬富強難過,出去尋找安慰也是正常的,等他年紀再大一些,收了心就好了。

外面的野菜再好吃,總還是要回家吃飯的。

於是她就這麼一年年地等了下來,等到了喬富強要跟她離婚的訊息。

李梅覺得自己快要發瘋了。

她打掉了三個孩子,就算最後一個是流掉的,只要不打,那她至少還有兩個女兒。

雖然當時講究計劃生育,但是隻要對外說是抱養的,也不會罰錢,她也可以留下自己的孩子。

此時的李梅腦子出乎預料的清醒。

楠楠勸她離婚,但楠楠還是太年輕了。

她不知道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

就算她有喬富強出軌的證據又怎樣呢?最多大家同情她一聲。

或許還有人不會同情她,反而說:“女人不知道充實自己,成了黃臉婆,還要怪男人變心。”

到了法庭上,這個小地方走的是人情,喬富強不會蠢得不去打點。

而且做了這麼多年生意,上頭的人喬富強也都有點關系。

他能給她的,是從手指縫裡漏出來的那麼一點,居高臨下,高高在上地對自己前妻的施捨。

李梅不要這種施捨。

所以她不離婚,既然她做不到讓他淨身出戶,那她就不會讓他好過。

大家都不要開心。

李梅還偷偷去看了喬富強的那個小情人,她很年輕,其實長得也不算好看,至少不如楠楠好看,臉上還有雀斑,實在不像是會勾引男人的風騷女人。

但是李梅也不相信這樣一個小女孩就可以勾住喬富強的心,直到她看到了那個小女孩看喬富強的眼神。

那是滿滿的仰慕和崇拜,那個女孩把喬富強當成一座大山,她的眼裡只有他,任何一個男人都拒絕不了這樣的眼神,他們都想當英雄,至少,要當一個女人的英雄。

李梅偷偷的去看,又偷偷地回家。

喬富強十多年的時間,親手把一個懵懂無知的孩子養育成了一個全身心信賴自己的女人。

他是不會放棄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