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李沐早早的來到小樹林等著。

今天約好的拍一個小短片。

因為劇情太簡單,宋之傑也沒有發劇本,讓兩個人過來就行。

可以理解為他對李沐演技的肯定。

等了片刻,宋之傑就過來了。

他不知道從哪搞來一輛有前槓的老腳踏車,嘎吱嘎吱的騎著。

把車停在樹旁,從前車筐裡面拿出相機走過來。

他看到李沐,非常詫異。

“這麼早!難得啊!”

“不是你說七點集合嗎!”

“我就說說,以為你們肯定會遲到,才把時間往前說了一個小時。”

“臥槽,老子的懶覺,你要負起責任。”

“行,晚上我去你宿舍幫你暖床。”

“滾。”

宋之傑坐下之後,開始除錯相機,對著天上拍了拍。

今天是個難得的大晴天。

雲朵一塊一塊的,在藍藍天空的映襯下,祥和舒心。

微風輕撫,吹下一片帶著露水的樹葉,晃晃悠悠的的掉在圓木桌前。

李沐擦了擦眼鏡上的汙漬,好奇的看著旁邊的那輛老腳踏車。

“這玩意等會拍戲要用嗎?”

“廢話,不然我騎過來幹什麼?”

“從哪搞來的古董?”

“我們社團以前用過的,放在那也是放著,乾脆就借過來用用。”

“微電影社團?”

“嗯。”

“你不是被踢了嗎?”

“踢了我也是初代目啊!這車當年還是老子出錢買的。”

宋之傑有點激動,對被社團勸退的事情依舊耿耿於懷。

其實去社團,很大一部分目的就是為了去嘲諷。

讓他們知道,把自己踢出去,就是他們做出的最錯誤的決定!

“嗯……,所以劇本是什麼?”

“沒有劇本,就是小雪坐在你的保險槓前面,然後你們兩個表現得親密一點就行。”

顏值即正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