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美!”張雨綺俏臉發燙,白了韓飛一眼,“當著鷹兒的面,你也好意思!沒正經。趕緊抓住野馬,我們好騎著回去。”

叢林探險,緊張刺激。可是,再這麼刺激下去,張雨綺都快瘋了。這幾個小時的探險,張雨綺心臟病都快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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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飛微微一笑,拉住張雨綺的手,小心的走過一條條溪水。

很快,張雨綺就聽到了馬群踩踏地面的聲音。又過了片刻,張雨綺看見遠處黑漆漆的一群動物正在移動。

“嘶嘶!”馬鳴聲陣陣,在馬群最前面,黑色的野馬王瞬間吸引了張雨綺的注意。

遠望過去,野馬王碗口大小的蹄子,黑色的長鬃毛在奔跑中隨風飄舞,強健有力富有美感的四肢,說不出的神駿,真是一匹好馬!

流線型的軀體沒有贅肉,應該正處於年輕力壯的階段。它奔跑起來就像一條神龍,可以擔當龍馬這個稱呼。

野馬王一馬當先,沒有馬敢與它並駕齊驅。它驅趕著前面的獵物,有獵豹,野狼逃竄,每當有獵物稍微跑不動的時候,野馬王尥蹶子踩踏,嘶鳴一聲,率領馬群踩踏碾壓成肉泥。

這匹野馬王竟然懂得放牧,這些獵物居然都是它養的羊兒。

數千匹野馬兒沒有馬敢去挑戰它的首領地位,它的後面跟著最美麗的兩匹母馬。不論是花紋還是皮毛光澤,在所有母馬中都是數一數二的。

野馬王跑累了,就停在最肥美的青草處啃食,享受綠油油的盛宴。讓張雨綺更加驚訝的是,這野馬王渴了之後,居然會追趕餓狼,踢死之後,長長的嘴巴伸進餓狼肚腸,吸食鮮血。

“好可怕!”張雨綺聽過兔子急了會咬人,沒想到,看上去溫順的馬都喝動物的血。

“叢林可以把人變成野獸,更何況野馬!”韓飛苦笑,心裡暗道,比這更殘忍的事情還多著呢!“怎麼樣,這匹野馬王不錯吧?”

“嗯!喜歡!”看著那比軍馬都漂亮千百倍的野馬王,張雨綺又怎麼會不喜歡。可是,想想那野馬王可以輕鬆弄死餓狼,張雨綺又有些害怕。萬一這野馬哪天狂性大發,吃了自己怎麼辦?“就是太兇狠了,要不,我們抓一匹小馬駒好了!”

韓飛抬起手,掐了掐張雨綺的鼻子,“不管多野的馬,到我手上,都必須乖乖的!既然你喜歡,那我們就要最好的!這馬王年歲剛好,抓了它,馬群還會有新的王者出現。我們是做善事,幫著馬群更新換代!”

這匹野馬如果能弄到外面去,韓飛相信,真正懂馬的人,傾家蕩產都願意購買。

不過,韓飛有自己的想法。如果真能把野馬王馴服,那騎著它,在師大校園走一圈。嘖嘖,那馬屁股後面肯定會跟著一群女孩,爭搶著讓自己抱,那景象,想想就醉了……

當然,如果以後遇見追殺。先奔跑著逗弄,然後呼喊一聲,騎上這野馬王絕塵而去,那敵人會是怎樣的目瞪口呆?

如此寶馬良駒,怎麼能輕易放過。韓飛沒有多說什麼,瞧見不遠處有處絕壁,抱著張雨綺攀援而上,清理了一下週邊,沒有再發現什麼危險的動物,然後嘿然一笑,身體飄飄蕩蕩的向著馬群方向飛去。

此刻,張雨綺雙眼閃亮,就像觀看童話劇的公主一樣,沉醉的盯著自己的王子,等著他騎著黑馬來迎接自己!

“蓬!”韓飛丟出石塊,砸在馬群之中,瞬間,剛剛安靜的馬群騷動起來,開始無意識的奔騰。

“嘶嘶!”野馬王憤怒的嘶鳴一聲,踢了幾個鬧得歡的野馬,把兩個趁亂反對它統治的害群之馬咬死。

野馬王喜歡咬屁股,那些死去的馬兒,屁股都是鮮血淋漓,一大塊血肉被它撕下來。那森白的大牙閃爍著血腥,看一眼就知道這東西能當刀劍用。

馬群在野馬王的統治下安穩下來。

可是,馬群中又發出一聲巨響,瞬間,馬群又亂了!韓飛淡定的站在距離馬群幾十米外的地方,一塊又一塊的扔石頭騷擾馬群,讓它們不斷內訌……

作者逍遙夫子說:60朵鮮花加更!感謝兄弟訂閱其他書送花給夫子!再次渴求鮮花!吼吼——抓馬王需要動力啊,來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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