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振歌這才接著剛才那句話說完:“收她為徒。”

說著似注意到他的神色,道:“你該不會以為我是要讓你娶自己的女兒吧?你也太色膽包天了,居然會有這種想法,咱們好歹一起共事多年,職責上也是平起平坐,你怎能有這般齷齪的想法……”

喋喋不休地數落了他半天,那少女都聽得又是害羞又是尷尬。

沈彥之感覺自己像被酒辣到了喉嚨,咳咳半晌,才又急又氣道:“我到底說什麼了?”

司徒振歌一愣,哈哈一笑,道:“好像也沒說什麼,是在下想多了……”

說著目光一轉,道:“那你到底收還是不收?”

沈彥之這才心中暗道:原來方才誇自己半天是為了這事。

江湖之中,會武功的不少,但有些的確不願自己親傳孩兒武功,而是想讓孩子跟著他人去修習、去歷練一番。沈彥之倒也明白司徒振歌的良苦用心。

只是問題在於,他從未收過徒弟,也沒有過這種想法,更何況對方還是個女娃。

猶豫半晌,看到少女不住地看著他的佩刀,心下有了主意,咳的一聲,道:“這樣,你讓她習武無非是為了防身,而不是名揚天下,是也不是?”

司徒振歌道:“那當然,名揚天下是男兒郎做的事。”

沈彥之當即解下腰間短刀,遞過去,道:“見刀如見人,你女兒拿此刀防身比學任何武功都有用,好好的姑娘,細皮嫩肉的學什麼武?”

少女早就看到那寶刀璀璨奪目,忍不住就想伸手接過仔細瞧瞧。只不過她倒不是真想拿走。

司徒振歌大驚,當即抓住女兒的手,道:“萬萬不可!此刀乃是你自元琨窟中所得,當年更是以此刀除掉魔道一十七名高手而名傳天下……”

沈彥之截口道:“再如何厲害,也不過是一把刀罷了。若能保姑娘周全,豈不比什麼都不重要?”

誰都知道這把寶刀乃是九鼎沈彥之所佩,將來若真有人不識司徒振歌之女,妄想動她一根毫毛,看到此刀也會忌憚沈彥之的名頭。

司徒振歌呆了半晌,神色逐漸黯然,道:“老兄,並不是我貪戀你的武功或兵器,只是咱們九人雖立於九鼎,可我總覺不是件好事。最近我總是莫名的心跳加快,眉頭顫動,我若是出了事沒什麼……”說著瞧了女兒一眼,“可總怕她和妻子……”

沈彥之搖頭道:“你那是焦躁的老毛病犯了,人到中年最愛胡思亂想,唯恐自己哪天一命嗚呼云云……說到年紀,咱們老大近六十歲的年紀不還是氣宇軒昂的?你要記住自己比南宮老兒還小上十幾歲,就算他出了什麼事,你也會活得好好的……”

司徒振歌聽得怔住,忽然大笑道:“你竟在背後這樣說中原武林盟主,南宮煜若是聽到了豈不是……哈哈哈哈……”

兩人越說越覺好笑,沈彥之笑著將刀重又遞給少女:“刀名弄玉,望自珍藏……”

那是柄比巴掌稍長一些的短刀,刀身燦若琉璃,稍一見光,便是光芒四射。

司徒振歌讓女兒拜謝畢,連飲三大杯,心胸暢快,道:“朋友!不愧是我的朋友!”

沈彥之苦笑:“我究竟何時說過自己是你的朋友了?”

這武林九鼎雖個個位高權貴,武功高絕,可也沒有到相互稱兄道弟、推心置腹的地步,因此沈彥之總是推諉“朋友”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