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屍體(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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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子在臨走前給了毛利陽一個線索,她說,兇手在試圖溺死她前對她說了句話,他說如果不是因為她是鈴木集團的大小姐,她早就死了。
這也就意味著兇手早就想殺了園子,但是因為意外得知了她的身份,所以才選擇了這座矮山當做殺人地點,再度下手。
屍體是線索,道脅正彥害怕園子背後的勢力咬著他把他牽連出來,可是他又不願意放過她這麼個獵物,所以才打算毀屍滅跡。將殺人案變為失蹤案,從而讓案子石沉大海。
所以這件案子的關鍵就是,兇手是怎麼毀屍滅跡,且不被人所知。
日本警方的搜山十分粗糙。由於警犬制度的不健全、全日本頂多也只有157只直轄警犬可以用於刑事偵破。而像西田幸子這種失蹤案,一般能夠派出的也只是特約警犬。特約警犬的鼻子再靈敏也比不過直轄警犬,能調查的東西也有限,可有限不代表沒有,兇手肯定是用了什麼辦法阻斷了警犬的搜查。其中的關鍵,就是這條河。
警察沒有在山裡發現線索就說明兩點,一是屍體並沒有被埋在土裡,二則是山上沒有明顯的血液痕跡。警方必定會對道脅正彥進行搜查,可這樁懸案之所以成為懸案,不正是因為沒找到線索嗎?
兇手如果真的將屍體運往他地,那麼就不可能沒有線索。可屍體又沒有被埋在土裡,就說明兇手把屍體藏在了警方目光之外的地方。
這座山是伊豆人口中的神山,烏鴉長居。有烏鴉就意味著有鳥巢。元太為了摘櫻花騎在了樹上,戒指極有可能也是在樹上所得。
樹枝高於人的眼目,也最不易被人發現。想必兇手是為了躲避警方的耳目才將屍身分離,並將屍塊藏於鳥巢。烏鴉喜食爛肉,雖然一時解決不完屍塊,可總有一天屍體會被烏鴉啄食而盡,兇案也無從查起。
至於兇手是怎麼分屍,則要涉及之前提及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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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陽之所以能夠一眼看出園子險些被溺死則要歸功於她溼漉漉的頭髮以及她後脖上青紫的掐痕。
如若他想的不錯,道脅正彥是想像殺死西田幸子一樣殺死園子,誰知半路出來個程咬金,讓道脅正彥的打算徹底落空,可殺園子的順序應該是和殺死西田幸子的順序是一樣的。
道脅正彥想溺死園子,想必他以前就溺死過西田幸子。可如果分屍是在地上進行,那麼警方就不會毫無頭緒。更何況搬運屍體太過費事,所以毛利陽初步推測,分屍是在活水裡進行的。
在溺死西田幸子後,道脅正彥脫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在活水裡對西田幸子進行了分屍。死者身上的衣服可以進行焚燬、大塊骨頭可以用刀背和石頭砸碎。待屍體分好後又將屍塊放置鳥巢、到時自有烏鴉處理,根本無所畏懼。
血跡被活水沖淡,行跡也被水跡掩埋、屍身被烏鴉啃食、腥氣被山櫻覆蓋。
等風聲過去,有誰能想到在這風景如此宜人的矮山竟然也能發生駭人兇殺。
而身處警局的道脅正彥在得知西田幸子的屍身已經被找到之後竟然十分痛快地認了罪。對於他為什麼會選擇透過殺人這種方式來實現自己的願望他自己也很莫名。
他將自己變態的責任全部推給了西田幸子,並直接將那些無辜的女孩打為了賤·人。甚至到了最後,他還說自己是愛著西田幸子的。如果不是因為幸子,他也不可能會去殺人。
而這番不負責任的言論自然也是把警方氣了個夠嗆。而作為西田幸子的父親,西田剛隔著玻璃就更是恨不得把對方生撕,可惜他已經沒有辦法插手警方辦案。
他已經不是警察。
在結案的最後,西田剛抱著辛苦尋來的女兒屍骸,寂寞地離開了警局。不過為了向毛利一行人報恩,他還邀請對方在伊豆多住幾天,沒想到卻被毛利婉拒。
遠在他方的毛利小五郎給他來了簡訊,讓他儘早回到東京,說是有位客人要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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