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隱藏的對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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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間裡的觀眾們還在熱烈的討論著關於那個“加州貝勒”的事,但吳良已經開始唱起了歌。
他不知道那個“加州貝勒”到底有多厲害,也不知道他和自己到底有什麼仇,但他知道,不管這些觀眾做什麼,都動不了那個人。
連宋家二公子都不敢招惹的人,一群平頭小老百姓,說得再厲害又有什麼用呢。
與其把時間浪費在跟他們一起瞎扯淡上,他還不如直接唱歌。
因為每次只有在唱歌的時候,他才會感覺到自己的心靈是自由的,可以短暫的忘記外界的那些煩惱。
可煩惱並沒有因為他在唱歌而消失。
第二天一早,吳良就收到了一個非常不好的訊息。
魏中群急匆匆的打電話來告訴他,他們租用的演唱會場館,被別人給佔了!
“怎麼會這樣?”吳良詫異地問到:“我們不是都已經簽過合同了嗎,怎麼還給別人佔了?”
“據說是對方的出價更高,而且對方願意支付所有違約金。”魏中群氣惱地回答道。
“對方是什麼人?”吳良覺得這件事有問題,感覺像是……在針對自己。
結果魏中群答道:“是羅介,他租下這個場館,據說也是要開演唱會。”
羅介?
吳良很快想起了這個家夥。
當初跟著趙子龍拍戲,在港城的山頂足球場跟自己玩兒陰的,結果被自己反過來陰了一把。
這個家夥也要開演唱會?
吳良依稀記得這家夥好像也是歌手出生,而且還曾經在韓國某個男團混過一段時間,不過後來解約回國來發展,現在主攻的是電影和綜藝市場。
但以他的身份,開演唱會倒也說得過去。
可是為什麼剛好這麼巧,他和自己看上了同一個場館?
要知道,吳良租的這個場館,並不是什麼專門用來開演唱會的大興體育場,因為那些大型體育場,通常都有好幾萬個座位,吳良第一次開演唱會,怕自己的票賣不完,所以租了一個小型的室內體育館。
這種場館,在全長安市,沒有一百也有八十,羅介就剛好看上了自己的租的這個,寧願支付高額的違約金也要搶過去?
吳良從中嗅到了濃濃的報複的味道。
會不會是那家夥因為上次在港城的山頂體育場受辱,所以懷恨在心,故意來搗亂的?
他突然心裡一動,問魏中群到:“他的演唱會什麼時候開?”
魏中群楞了一下,似乎在查詢,很快他就惱羞成怒的說道:“十八號,該死!”
的確該死,因為吳良的演唱會,正好也定在十八號。
這擺明瞭就是在打擂臺了!
“呵呵,有意思!”哪知道聽到魏中群的話,吳良卻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憤怒,反而眯著眼睛笑了起來。
“他就那麼有把握,把我吃得死死的?”
魏中群不屑地說道:“那他也太高看自己了,無論是比唱功,還是比作品,他都不是你的對手,也不知道誰給他的勇氣,居然想用這樣的方式來挑釁你。”
“或許人家自己覺得人氣爆棚,光憑一張臉就能拉到觀眾呢?”吳良譏諷的笑道。
“那我們現在怎麼辦?”魏中群附和著冷笑了一聲,又問吳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