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聽說是個猛人(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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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兒子鐘晉紳雖然已經年過四十,卻紈絝無端,至今還是單身,一事無成,也沒有給家裡留下一個種,所以鐘永溯,可以算是鐘家年青一代中的獨苗了。
這麼一個人物,理所當然的有些倨傲,有些輕佻。
而鐘永溯對吳良的態度,其實也說不上不好,只是,有一種高人一等的感覺。
而且讓他産生這種感覺的,不是他的家世,而是他的國籍。
他是拿了綠卡的華裔,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黃皮白心人。
在從小就生活在米國的鐘永溯看來,如今的華國,依然處於落後、封閉的環境,那裡的的音樂人,根本就不能被稱之為“音樂人”。
是的,鐘永溯看不起的也不是華國人,而是華國的“音樂人”。
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搞音樂的人。
鐘家世代經營和文化教育相關的産業,相應的,鐘永溯也從小就開始接觸這些東西,於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他開始喜歡上了音樂,並且還自己組建了一支樂隊。
他是這支樂隊的主唱。
另外再說一句,他們這支樂隊,專攻的是搖滾音樂。
在鐘永溯看來,搖滾樂起源於西方,是世界上最帶感、最能宣洩情緒的音樂,它擁有最自由的發音,擁有讓人著迷的魅力,擁有使一個人從身到心都能為之瘋狂的旋律。
這世界上,除了搖滾之外,其他音樂都是垃圾!
而華國,那就更不用說了。
那裡從來都是搖滾的荒漠,那裡有搖滾樂嗎?
可是讓他不爽的地方在於,他的祖父,居然會為一個華國人專門舉辦一場演唱會,就連自己這個嫡親孫子,都沒享受過這樣的待遇啊!
shit!那個華國人,他懂什麼是音樂?
所以從吳良來到這裡的第一個晚上,鐘永溯就對他表達了深深的敵意。
他在鐘蘊文老爺子款待吳良的家宴上,肆無忌憚的抨擊華國如今的音樂,更是將米國音樂,尤其是米國的搖滾樂,捧得高高在上,彷彿與之相比,華國的音樂都是一坨狗屎似的。
如此狂傲的態度,自然引得吳良的不滿,只是礙於鐘老爺子的面子,他並沒有當場反駁鐘永溯的狂妄之言。
可正因為如此,卻使得鐘永溯以為吳良是害怕了。
這個華國人,不知道給家裡的老爺子灌了什麼迷魂湯,居然會讓老爺子以為他是塊寶,還專門為他舉辦一場演唱會。
現在知道了吧?在我這樣“專業”的音樂人面前,他馬上就露了怯。
說不定他根本就不是來開演唱會的,而是來騙我們鐘家的錢的!
這麼想著,鐘永溯就對吳良更加看不過眼了,在他看來,吳良甚至都已經被貼上了“騙子”的標簽。
我得想個辦法,揭穿這個騙子的真面目!鐘永溯暗中對自己說道。
接下來的兩天,吳良都在彩排、練歌,沒有給他發飆的機會,也沒有和其他的人有過多的接觸。
一眨眼,時間就來到了2月9號的晚上。
這天傍晚,唐人街的“百娛劇院”門口,早早地就擠滿了各種各樣的黃面板、黑眼珠的華人,這些都是接到鐘老先生的邀請,來這裡聽演唱會的華裔僑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