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不走尋常路(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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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吳良這兒不同。
吳良是個主播,他的歌迷,絕大多數都來自於他的直播間,在這裡,大家既是偶像與粉絲的關系,同時也是朋友之間的關系。
當一個朋友告訴你他出了張新專輯,希望你去支援一下,你忍心拒絕嗎?
幾十塊錢而已,正如之前所說,還不夠一個星期的煙錢,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多少人會捨不得那幾十塊,棄朋友于不顧呢?
再說了,吳良做宣傳也很簡單,他不需要像那些傳統的明星一樣,打廣告,跑推廣,開見面會,他只需要在直播間裡吆喝一聲,“哥兒幾個,專輯出來了,要買的快去呀,遲了就買不到了”,感興趣的觀眾立馬就會知道,並且馬上就能做出反應。
在這種情況下,他的專輯銷量能不好嗎?
所以莫錦良感嘆於吳良的專輯為什麼賣的這麼快,這麼好,其實原因就在這裡,他走的路,和普通的明星完全不一樣。
莫錦良把這個問題拋給了他的兩個下屬,而這兩個家夥都是聰明人,幾乎同時想到了問題的答案。
“我認為,是因為他的宣傳更方便,更集中,更具有針對性。”火山音道。
這是一個戴眼鏡的家夥,風度翩翩,而且看上去非常睿智。
“我覺得,是因為他的推廣更直接,和歌迷面對面的交流,這種做法是我們辦不到的。”
而銷售經理則是一個年紀更大一點兒的中年人,不過他的眼神也很清澈,顯然想得很明白。
這兩個人說的,其實差不多都是同一個道理。
簡單來說,就是之前所說的吳良具備的優勢。
莫錦良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稍稍遲疑了一下,就問到:“那我們可以複制這種宣傳方式嗎?”
複制貼上,一貫都是華國企業的看家法寶,看到誰用哪種方式獲得了成功,立刻就有一大堆人跟風而動,至於會有什麼惡劣的後果,他們是不會去理睬的。
山寨大國的名聲,可並非是浪得虛名。
然而總經理卻搖了搖頭。
“不可能。”他說道:“我們總不可能讓旗下的歌手去轉行當網路主播吧?這個想法太瘋狂了。”
是啊,傳統娛樂圈一直都不怎麼待見網紅,他們好好的明星不做,非要轉行去幹網路主播,這不是在作死的道路上可了勁兒的撒歡嗎?
別說火山音樂不可能這樣做,就連他旗下的明星們也不可能這麼做,如果公司非要逼明星們轉型,估計公司分分鐘就人去樓空。
莫錦良自己也明白這個想法有多麼荒唐,因此只是低低的嘆了一聲,就不再考慮這個話題了。
“可是我們就一點兒辦法也沒有嗎?”他不甘的問到:“我們公司的文翰也出了新專輯,可是兩個月才賣掉4000多張,人家一個網路小主播,6個小時就賣了5000張,你們讓我這個老闆的臉往哪兒擱啊?”
說完他還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臉皮,表達著自己的憤怒。
兩個屬下立刻從額頭上湧出一大片汗水,他們知道,老闆這是真的憂心了。
上兩個月和鈺的小師弟言文翰也發了一張新專輯,這是他個人的首張專輯,公司為了推廣,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廣告,做宣傳,做推廣,甚至還不惜讓和鈺這樣的老將來幫他背書,可是結果如何?
兩個月總共賣出去4577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