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不給老闆白打工(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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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女皇大人注意到吳良說的是“不發了”,而不是“還沒發”,頓時有些吃驚,問到:“怎麼了,為什麼不發?”
吳良平靜地回答道:“因為是免費。”
“免費?”你們的女皇大人一時沒明白這個詞是什麼意思,然而她想了一會兒終於反應過來,免費的意思,就是說吳良不想把歌白拿給愛聽音樂網打榜。
難道他還想從音樂網站那裡收錢?
你們的女皇大人覺得吳良一定是瘋了,一直以來,還從沒聽說過有哪個新人能從音樂網站那裡拿到錢的。
別說新人,就算是那些成名已久的大明星,如果不是背後有經紀公司支援,動輒就以打官司威脅這些音樂網站,恐怕音樂網站也不會乖乖的付他們版權費。
音樂網站靠什麼起家的?還不就是免費發布和下載歌曲?
想從他們手裡拿錢,那就跟從老虎屁股上剜肉沒什麼區別。
就算是那些大明星,他們其實也只能從網站那裡拿到一丁點兒象徵性的版權費,你想一首歌收個幾萬十幾萬?拜託,你先醒醒!
而像吳良這樣的新人,那就只有被純剝削的份兒了。
你想打歌?沒問題,拿過來我給你打就是了,但你想收錢?抱歉,我們還沒收你廣告費呢!
你知不知道我們平臺為了幫你打歌付出了多少努力?你知不知道如果沒有好的平臺,你再有能力也打不出名氣?你知不知道現在店大欺客,你是弱勢方你就沒有話語權?
你透過我們平臺的推薦成名,卻還想從我們這裡拿錢?孩子,你想多了!
這就是音樂網站的邏輯,同時也是很多平臺供應商的邏輯。
所以在他們看來,給錢?不存在的!你想出名,想要打響自己的名氣,你就得接受我們的條件,不答應,就滾蛋。
一直以來,沒多少人覺得這種想法有問題,就連女皇大人也認為這很正常,你把歌交給平臺去打理,透過他們的渠道成名,雖然沒錢拿,但是成名之後,你卻可以藉著自己的名氣賺更多錢,這有什麼問題嗎?
這本就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嘛!
然而吳良卻並不這樣想。
你們的女皇大人奇怪地問他:“難道你還想找音樂網站收錢?”
吳良理所當然的回答道:“對。”
女皇大人一臉懵逼,幸好隔著螢幕,吳良看不到她臉上精彩的表情。
“你覺得可能嗎?”她哭笑不得的問到:“你用他們的平臺打響自己的名氣,反過來卻還要收他們的錢,你覺得哪家音樂網站會這麼傻?”
吳良不緊不慢地回複道:“不是這麼理解的,事實上,是我把自己的作品交給他們去打響網站的名氣,而他們已經透過廣告費和其他的渠道獲得了收入,所以他們理應把我的工錢給我。”
他這麼一說,女皇大人突然又覺得好像是有那麼幾分道理。
歌手固然是透過網站的平臺打響了自己的名氣,但實際上,網站也是藉著歌手的作品壯大了自己,然後賺到了大量的廣告費和其他收入,這些錢他們可從來沒跟歌手分過。
憑什麼他們能用別人的作品來給自己賺錢,卻不需要支付別人任何酬勞呢?
女皇大人覺得自己快給繞暈了,網站的說法和吳良的說法似乎都有道理,她竟一時之間分不出誰對誰錯。
而吳良似乎也明白她的困惑,繼續說道:“如果你還不能理解,那我就這樣解釋吧:如果你去給一個老闆打工,老闆告訴你,小夥子好好幹,你藉著我的公司好好鍛煉自己,增強自己的業務能力,等以後你再跳槽到別的公司,你的工資肯定很高,你也會坐上ceo的職位,不過你的工錢嗎,我就不付了,因為是我幫助了你成長,你要學會感恩。換成你是這個打工仔,你會同意嗎?”
女皇大人嫣然一笑,只要不是傻子,肯定沒人會同意。
可是為什麼同樣的事換到平臺供應商面前,突然就變得理所當然了呢?
女皇大人陷入了沉思,同時也理解了吳良不願繼續去網站打歌的用心。
他想要獲得和那些真正的明星同樣的待遇。
事實上,當初如果不是為了完成系統交代的新手任務,吳良連一首歌都不想放到網站上去,擺明瞭給別人白打工,這麼吃虧的事他怎麼會做?
所以當他認為自己有了一定的資本之後,他理所當然的選擇了對自己更好的方案,想要歌,沒問題,像那些真正的明星一樣付版權費,否則我絕不會搭理你。
女皇大人已經成了吳良的粉絲,所以當然選擇了支援吳良,關於打歌這件事,她沒有再提,不過她又問到了另一件事。
“你說要讓每個聽眾都得到點歌的機會,你準備怎麼弄?”她好奇的問到。
吳良胸有成竹的說到:“我準備讓大家搶麥,你覺得怎麼樣?”
搶麥其實是直播間裡的一種發言方式,因為直播間人太多,如果大家都打字的話滾動速度太快,根本看不清楚,所以如果主播想要跟觀眾們互動,就會開放公用麥,讓所有的人來搶麥序,搶到的觀眾就能和主播直接用語音對話。
這種方式很多主播都會用來帶動氣氛,因此吳良想到它,其實並不奇怪。
女皇大人也覺得這個方法挺好,沒有反對的意思,就對吳良說道:“好,既然你都已經想好了,那就這樣辦吧,我不打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