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山深處(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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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走!”
劉哲已經走了兩天,途中確實遇到了不少野獸,但在這些兵卒的保護下,野獸輕鬆被獵殺,一群人還破天荒吃了一頓大肉。
翠花都美滋滋地道:“多進山打獵就好哩,可以多吃肉!”
劉哲回頭說道:“若愚記下,回去之後,頒佈山林解禁令,允許獵戶進山狩獵。但獵戶必須登記造冊,必須如實彙報獵物所得,並且繳稅,具體稅率,你回去研究一下。”
沈若愚一愣,旋即點頭。
蘇屠猛然看著劉哲:“殿下你,你不是來打獵的?”
劉哲呵呵笑道:“民生疾苦,孤哪裡有心思打獵?打獵並非壞事,蘇校尉沒有發現,我們一路走來,野獸極多,山腳農民多遭殃,野豬,狼,為害鄉里,蘇校尉可看見,山腳附近幾個村莊,已經搬走不少,甚至有可能,都有人慘遭毒手。”
“控制野物,有利於保護百姓。”
“但切不可過分濫殺,所以必須登記造冊!”
如果因此破壞了生態平衡,才是真正的得不償失。
劉哲怎不懂這些道理?
蘇屠渾身一震,頓覺愧疚:“殿下心繫民生,江州之福啊!是我老蘇不是人!”
劉棟搖搖頭,不再多說。
這下,沒有人再敢說劉哲是來“遊獵”的了,幾十個兵卒,也變得更有幹勁,甚至已經開始討論,回去就“兼職”做一個獵戶,可以補貼家用。
“還沒有嗎?”
一連三天,劉哲都在尋找。
其他人都很奇怪,他在找什麼?
他在找紅薯!
或者白芍!
他清清楚楚記得,不少歷史資料顯示,紅薯是舶來品,是從海外引進回來的。可是,那是錯的!郭沫若根本沒有深入研究,憑藉一片地方誌就斷定紅薯是舶來品,是對歷史的不尊重。
宋代陶毅的《清異錄》中,記載得清清楚楚,“五嶺以南多薯,枚塊相連,有數十斤者,味極甘香。但因多在深山邃谷之中,人們大都自食,不曾販賣於外。”
由此可見,南方在古代,一直都有紅薯的,但並沒有得到人的重視,更沒有大規模種植。
對於現在疲弊的江州來說,紅薯拿來種植,再合適不過了!
紅薯味美,容易充飢,營養價值高。產量足,週期短。
在江州這種地方,一百天,紅薯便可成熟收割,實在是用來改善民生的不二法寶。
“殿下,您到底在找什麼,我們乾糧不多了啊。”
又走三日,蘇屠都遭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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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在奇怪,一向養尊處優的殿下劉哲,竟然可以遭得住這種環境行走?
“不對,肯定有……”
劉哲很執拗。
一想起街上那些骨瘦如柴的百姓們,他的心裡就堵得慌!
“再找一天。”
還好山中野果子不少,山間水也夠清甜,偶有野獸殺來打牙祭。
又是一天過去。
劉哲都要敗興而歸,突然遠處傳來咕嚕嚕的聲音。
眾人大驚。
“保護殿下,有野豬!”
蘇屠低聲道。
而且聽起來,那邊野豬還不少,大概是一個野豬群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