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你不敢說了?在鄉長面前,你敢撒謊說假話麼?你說實話,頭上這包是不是你兒打的?”

唐四不敢爭辯,只是一個勁兒地磕頭不止,口中只說:“鄉長,鄉長,小人的兒子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周澈心道:“看來這年輕人便是唐四之子了,卻又為何告狀的不是唐四,而是費甲?聽這唐四所說,費甲分明與他有仇,他兩個是剛剛打過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顏悅色地問道:“我且來問你,這年輕人便是你的兒子麼?”

唐四答道:“是。”

“費甲告他毆父,是否屬實?他打了你麼?”

唐四囁囁嚅嚅,說道:“打是打了一下,……。”

費甲插口說道:“什麼叫‘打是打了一下’?你這逆子明明是舉著棍棒,朝你腦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鄉長,小人雖是野人,卻也知道,就連口罵父母也是重罪,何況毆打?”

唐四漲紅了臉皮,焦急地分辯說道:“鄉長,小人之子雖然打了小人一下,但卻是絕非有意。”

唐四之子從跪下來開始,一直沒有說話,面色蒼白,簌簌發抖,可能是因為被“毆父”這個罪名嚇著了。聽見周澈詢問,他結結巴巴地回答說道:“小、小人打了。”

“是用棍棒打的?”

“是。”

“你可知‘毆父’乃為重罪,按律當要棄市?”

唐四之子恐懼駭怕,癱軟在地,喃喃說道:“小、小人,小、小人。”唐四好歹比他年長,膽色壯些,還能不住口地叫道:“小人之子冤枉啊、冤枉。”

“唐四,你可是因不願你兒子受刑,所以隱瞞包庇?雖然按照律法,‘親親得相首匿’,但是這個‘得相首匿’卻只限於子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你身為人父,隱匿你兒子的罪行,是‘父母匿子’,卻不在允許的範圍內,依律可是要‘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的也。”

周澈注意到費甲聽到此處,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唐四面如土色,叩頭說道:“小人之子的確是打我了,但他絕不是有意的。”

“噢?不是有意的?此話怎講?你細細道來。”

“俺與這費甲是同里人,素來不睦,常彼此相爭。今天上午,又吵了起來,說到惱處,這費甲便舉拳擊我。俺兒適在旁邊,就上前勸攔。費甲先將俺兒推開,又抽出匕首,前來刺俺。俺兒情急,隨手從牆邊拾了根木杖,欲要打他,卻不料失手打在了俺頭上。”

“你是說費甲拿刀刺你,你兒子本想打他,卻不小心打住了你?”

“正是。”

唐四拉著他兒子,兩人連連叩首。他接著說道:“俺兒一向孝順,又怎會毆我?今天他打我這一下,實非有意。我捱了一棍後,這費甲便高聲大叫,說我兒毆我,拉了我們去鄉舍告狀。去鄉舍的路上,剛好見鄉長正在此處審案,因不敢打攪,便相候在側,等待至今。鄉長,小人之子真的是因為失手才打住了我,求鄉長開恩,饒恕他的罪過。”

“原來如此!”

旁聽的功曹佐史對金宸皓說道:“不意此案竟有此曲折。金君,你是田公門下弟子,學的是法律之學,以你看來,此案該如何判定?”

“‘毆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可這唐四之子之所以打了他的父親,卻並非是因為不孝,恰恰相反,反而是出於孝心,是為了救他的父親。此案、此案,……。”

“此案如何?”

金宸皓沉吟片刻,想起來了一件事,說道:“我記得董仲舒所作的《春秋決獄》中有一案與此相似。”

《春秋決獄》是一本判例書,將《春秋》大義當作司法裁判的指導思想,也即“經義定罪”。和正統的法家相比,二者的區別在:法家完全依照律法斷案,而春秋決獄則主要是根據犯罪人的動機來判案,也就是說:如果出發點是好的,那麼即使觸犯了律法也可以不予追究或減輕處罰。

金宸皓慚愧地答道:“不過我只是早幾年前在聽先生講課時,聽先生提起過。”

“怎麼判的?”

“董仲舒說:‘君子原心,赦而不誅’,認為不當坐。”

“‘君子原心,赦而不誅’?”這個功曹佐史是標準的儒家子弟,對這句話非常贊同,點頭說道,“不錯不錯,正該如此!”心中想道,“縣中有人說周君刻薄好殺,任鄉長不滿一月便盡滅季氏,——他恐怕是不會贊成君子原心的,也不知會不會將這唐四之子赦而不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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