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武俠第一奇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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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萬塊錢收下後,酒桌上的氣氛頓時極其融洽。
對於林牧來說,收到了一筆不少的錢,《俠客行》的發表,也有了地方。
而對於汪洋來說,更是高興,老闆交待下來的任務完成一半,也結交了一個前途無量的武俠作家。
沒辦法,《故事會》這兩年的情況,實在是不容樂觀。
網路的興起,讓種種段子成為最不值錢的東西,那些短篇小說,或者小笑話,早已失了刊發的價值。
就好像在九幾年時,如果在誰家裡翻到一本笑話雜志,一定會給人帶來驚喜,那麼多的笑話,寫了整整一本書,看起來該有多爽?
但網路的興起,段子橫行,讀者甚至對笑話都懶得去看了!
《故事會》也是如此,這兩年,不停地縮減短篇,提升質量,但銷量仍舊不可抑制的下滑,已經落到二十多萬訂閱銷量,十多萬的散亂銷量了。
因此,汪洋先前的話,絕非空言,要是《武俠》和《武俠故事》,有哪本書藉著內力武俠這股東風,讓銷量數倍地增加,那給《故事會》帶來的麻煩,絕對是災難性的。
“來這邊的第一件事,就是交林牧你這個朋友,現在已經達成。接下來,就是第二個目的,合作了。”
汪洋從公文包拿出一份合同,遞給林牧。
“這是我們雜志的最高規格的合約,林牧你看看哪裡有不明白和不滿意的?要是覺得還行,咱們以後合作,就是依舊這個合同來照辦了!”
踏入這一行後,林牧對這一行的合同,也有所瞭解。
其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關於稿費的計價方式,以及在刊發多少天後,發給作者,其他倒是沒什麼地方需要注意。
但林牧卻是更注意另一方面。
“這一點,說關於刊發小說的版權問題,在《故事會》刊發的六個月內,不得在其他任何平臺上,再次刊發。”
“以及這個,文章的任何版權還在作者手裡,但若是《故事會》將那些特別優秀的作品,列印成一整本小說時,小說作者預設許可,收益按百分之三計算,這一點,我有點不同想法。”
……
談了一會,汪洋還打電話請求了一下《故事會》老闆後,與林牧達成了一致。
第一條意見,由“其他任何平臺”,變成了“其他雜志、小說網站”,六個月,也換成了四個月。
第二條,變化就更大了,所有的版權全部都是林牧的,《故事會》只有最初連載權,沒有後期其他的刊發權。
不過,要是《故事會》有能力出單本武俠銷售的話,林牧感情上也願意繼續與《故事會》合作,但要保證更合適的利潤分成,以及小說單行本的刊發區域,和每月最低銷量。
看得出來,汪洋這次合作的誠意很足,很多小作家想都不敢想的合同條款,他都同意了。
一場酒,喝得賓主盡歡。
幾個村中宿老,還有那些幫忙的女人們,都興奮地談著今天的見聞離開了。
女人向來八卦,更何況今天遇到這麼勁爆的事情?
估計很快整個村子,就都會知道今天飯桌上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