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凡心頭一驚,這不正常啊!

“內簽”,網路小說的一種發書方式。是在小說上傳前,由作者把自己小說的前兩、三萬字以及大綱,發到編輯的郵箱,編輯會給出相應的評價與建議,如果在質量合格的情況下,還會確定好簽約時間。

老作者喜歡用這種方法,因為這樣能讓自己的開頭與佈局更加地優良,也能提前在編輯心裡留個印象。

甚至那些,在沒兩萬字時,就成為簽約作品,盡早安排推薦位,給自己來個開堂彩,對自己新小說的成績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霜染楓葉紅,是自己網站的臉面,是最知名的那個作者,他會忘記內簽直接發書?

難道是不滿意自己網站給的分成,以這種方式抗議?那可不行!這樣頂尖的作者多少網站在明搶暗挖,一旦讓他們察覺,任霜染楓葉紅是個貞節烈婦,也非得給撩成那什麼娃不可。

“你聯系過楓紅沒有?他怎麼說?”想到這裡,胡凡不由得著急問道。

女編輯幾乎都要哭出來了:“我問了!楓紅說他這本書沒準備簽約!所以也沒過來內簽……”

“咳咳!”

胡凡情緒一變動,胸腹間氣息不順,咳嗽了兩聲後,又再確定了下後,卻是臉上皺得跟朵菊花一樣,直把林牧給罵到姥姥家。

……

在女編輯的話中,楓染霜葉紅是這麼回答她的:“不好意思,這本書我準備學書大,走版權路線,不走分成了!你理解就好……”

當初林牧為了保持自己對小說的所有版權,生生在一個網路小說平臺上,做出了“寫免費書”這樣變態的事情,剛開始時,自然是一分訂閱都拿不到,只有打賞的那點錢,看著損失不小。

但現在,那些小說卻都混得風聲水起。自己拍的影視先不說,其他公司買的影視版權,也都在七位數以上,一口氣把先前落下的稿費,翻著倍地賺了回來。

看似冒著血本無歸,神格盡喪的風險,只是讓稿費提高了一兩倍,其他也沒什麼區別,但真實情況,卻並非如此。

簽約了的小說,影視、出版、遊戲等所有版權的決定權,在合同中作者是全部“轉讓”給網站的。

版權賣出的錢,作者是可以拿到一半。

但版權賣不賣,賣多少,賣給誰,作者是一點決定權都沒有的。

一個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前世《鬼吹燈》的版權,因為網站當初是用“買斷”的方式,買下了這本書所有的版權,所以作者能夠得到的收入,只有買斷的那幾萬、或者幾十萬塊錢。

就算是幾十萬又怎麼樣?後來《鬼吹燈》大火特火,影視版權動不動就飆升數百萬、數千萬,這些可都跟作者沒了關系,當初那點稿費,完全就成了白菜價。

這倒也說不上是網站欺負人,畢竟當初作者想吃鐵飯碗,是自己去搞的買斷,只是後來看到自己的作品大火特火,卻再也跟自己沒一點關系時,那種心情,任是誰都要鬱悶的吧?

……

這個世界還沒有出現《鬼吹燈》,但林牧卻代替了這一角色,讓霜染楓葉紅見識到了“版權在手”的威力,在他構思好小說後,想了想,還是選擇了與林牧一樣的路子:直接全書免費,不去簽約!

不簽約,就沒有推薦位,沒有推薦位,就沒有人氣、訂閱,就代表著寂寂無名。

即使是大神作者,敢這麼做,也非得人氣大降不可,畢竟不上推薦位,誰知道網站書庫有你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