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如根本無法反抗,她的感官是屬於這個身體的,但她好像並不能操縱它。

溫如被推出去後,看到一道樓梯,才知道那間房是個地下室。

她突然掙脫男人,往房間裡面跑,“我要拿我的東西。”

她的力氣沒有男人的大,被男人揪了回來,“你能有什麼東西要拿?那堆破爛賣了也就幾塊錢。”

“那我也要。”

“要個屁啊,你房租都沒給我,那些東西你還想拿?”

“我的房子,我的房子。”

“滾!”

溫如走到了大街上,正值深秋初冬,她身上穿著一件髒兮兮的破洞外套。她聽到旁邊有人說:“那個女人真可憐,死了娘,有個家暴爹,還有惡毒後媽。以前沒人養,現在爹死了,房子都是後媽跟野男人的,直接被趕出來了。”

“真慘,多大啊?”

“今年才十五。”

“不報警?”

“有什麼用?我們這小地方,警察管什麼用。人家才懶得管。”

溫如麻木地掀開自己的衣服,看到面板上的青痕累累。

突然,她的頭髮再次被揪住,先前抓住她的男人將她扯了過去。

溫如被男人帶回了家裡,是個兩室一廳的小居室,家裡有個女人,還有個小男孩。看到溫如,小男孩嫌棄地跑到女人身後,叫她“邋遢婆”、“醜八怪”。

女人說了他幾句,把溫如拉到浴室。

洗過澡,換了身乾淨的衣服,女人叫她到桌子上吃飯。

桌子上有米飯,兩個菜:醋溜白菜和肉沫豆角,看成色,是重新炒過的剩菜。

溫如不想吃,但身體卻不聽她的意願,狼吞虎嚥地吃光了所有的食物。

女人還帶她到房間睡覺,直覺告訴溫如,無事獻殷勤,這準沒好事。

但身體卻不知道。

溫如看到了鏡子中的容貌,依稀有些像那個白白胖胖的大嬸,只是這張臉如今,還是個年輕的孩子。

果然,沒幾天,女人帶回了一個婦女,婦女給女人塞了錢,把溫如帶走了。

到了山村,她被交給了一個四十歲的光棍。

溫如出奇的憤怒,卻不能做什麼。她逃跑失敗,被人用繩子栓在牲口棚裡,每天只能吃一餐。光棍忘記的話,她還要跟豬搶食物吃。

終於,她有機會逃了出來,這一年,她已經三十多歲了,她在小山村裡整整被鎖了十六年。

她很久沒和人說話,已經不會與人交流。

生活總是有希望的,她沿路乞討,慢慢地學習,慢慢收拾自己。

她順著模糊的記憶,幾經周折來到了小時候生活的地方,看到已經老去的女人和男人,還有西裝革履長大的男孩。

她哭了一整天,無能為力,繼續在城市中乞討。

存到了錢,她租了個小房子,雖然還是個地下室,卻是她的家。她決定不再乞討,她才不到四十歲,身體也好多了,她還能賣力氣。

她在火車站旁邊坐扛夫,幫人幫行李。又重又沉的行李,將她的背壓彎了又壓。她卻很開心,因為那些好人,總是會看在她很盡心盡力的份上,多給她一兩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