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萬的別墅(2)(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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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鶯問:“林律師,有沒有辦法把這房子要回來?”
林自遙問:“這個房子,是登記在您丈夫名下還是.......”林自遙一時想不出該怎麼稱呼林雲飛和沈仙雲之間的“小三”。
沈仙雲明白林自遙的意思,她坦然地說:“是登記在那個女人名下。”
林自遙想了想,問沈仙雲:“沈女士,請問您和林雲飛先生有沒有任何關於夫妻財產的約定?”
沈仙雲有些不解地望著林自遙。
林自遙解釋道:“比如說約定夫妻財產獨立,就是他的錢是他的錢,您的錢是您的錢。”
沈仙雲搖了搖頭,說:“沒有,這怎麼可能呢,如果夫妻兩個人在兩個灶上吃飯,還做什麼夫妻呢,這不成了合夥做生意嗎。”
林自遙莞爾,覺得沈仙雲的比喻還挺貼切的,她說:“那這樣就好辦了。《婚姻法》規定,夫妻實行財產共同制,除非有書面約定,否則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另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決定權,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沈仙雲和黃鶯聽得雲裡霧裡,不明所以。
林自遙不再掉書袋,她解釋道:“簡單來說,這1000萬,就是您和林先生的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這1000萬明顯是超過正常的家庭生活開支的,理論上林先生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同時,他的贈予行為違反了公序良俗,屬於無效法律行為,司法實踐中也有這種案件,法院一般都會支援配偶的訴請。”
沈仙雲聽林自遙這麼說,心安了不少,長舒了一口氣。
黃鶯聽完,也輕輕拍了拍手掌,附和道:“那就好,那就好,咱們辛辛苦苦,可不能便宜了那小狐狸精。”
沈仙雲微微正色,說:“那是自然。”
黃鶯有事先走一步,獨留沈仙雲和林自遙繼續商談。
林自遙本意要送黃鶯,但黃鶯婉拒了,黃鶯對林自遙說:“你們聊正事要緊,我先走了。”
林自遙望了一眼沈仙雲,從善如流地答應了。
沈仙雲和林自遙目送黃鶯離開,林自遙看得出沈仙雲好像微微鬆了一口氣。
從沈仙雲的角度出發,自己雖然和黃鶯是好友,但生活的交集實在太多,一方面,沈仙雲不想把自己最狼狽和失敗的一面展現給黃鶯,另一方面,沈仙雲也擔心黃鶯將自己的不如意告訴她們共同的朋友,往後,她的家庭生活會成為朋友圈貴婦們下午茶的談資;今天,她本想自己獨自前來,奈何黃鶯執意要陪她前往,她不忍拂了黃鶯的意。
林自遙輕聲問沈仙雲:“沈女士,還有一些細節我想向您瞭解一二。”
“你說。”沈仙雲說。
林自遙問:“這個購房款是怎麼支付的,是全款還是貸款,您能查到嗎?”
沈仙雲早已查清,他說:“是貸款,還要還5年,首付款是雲飛直接打到開發商的賬戶上,然後登記在那女人名下。”
林自遙聽說,很多男人即使有能力一次性付清購房款,也多是採用貸款的形式購房,房貸就是牽引著依附他們生存的金絲雀們的一根最堅韌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