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暉繼續說:“孫軍主要以送快遞為職業,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2個小時,無力撫養女兒妞妞;且妞妞三歲,是女孩,顯然由母親撫養照顧更加合適;原告方巧玲訴稱自己沒有經濟來源,並不成立,方巧玲完全有勞動能力,不能構成不能撫養妞妞的抗辯理由。從有利於孩子的身心成長角度考慮,妞妞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更加合適。”

姜偉做法官這麼多年,見過為了爭孩子“割地賠款”甚至大打出手的,沒見過雙方都不要孩子的,姜偉感慨自己還是不夠見多識廣啊。

姜偉問原告:“原告方巧玲對被告孫軍的答辯有沒有補充?”

林自遙說:“有。審判長,原告請求婚生女妞妞由被告撫養,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原告在本市沒有固定住所,與被告分居之後,已經搬出了原被告共同居住的房子,藉助在同鄉家裡,而且原告已經四五年沒有工作,在家做全職主婦,想要短時間內找到一份工作比較困難,妞妞與原告生活在一起可能連正常的生活都沒有辦法保障。而被告不同,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可以負擔地起房租和妞妞的生活開支。”

“我可以把現在住的房子讓給你啊。”孫軍對方巧玲說。

方巧玲冷哼一聲,轉過臉去。

林自遙溫和地說道:“被告,您願意讓給原告,可是原告也負擔不起房租。”

“孩子給我,我怎麼照顧,我不要上班啊,手停口停啊。”孫軍很生氣,怒氣衝衝地拍了拍桌子。

姜偉呵斥孫軍說:“幹什麼!這裡是法庭,不是菜市場。”

孫軍立刻慫了。

方巧玲看到孫軍這個樣子,幸災樂禍地笑了,氣自己當初怎麼瞎了眼,怎麼找了個這麼窩囊的男人,笑孫軍出醜,自己也解氣。

方巧玲才不管孫軍什麼“手停口停”,這和她沒有關係,她只知道自己的大好青春都在孫軍身上浪費了,現在她要及時止損。

“你們老孫家的閨女,自己想辦法去,再不然送回老家去給你爸媽養。”孫軍說。

又不是男孩,送回老家幹什麼,孫軍心裡想。

三歲的妞妞在外頭和法警姐姐玩的開心,她吃著從未吃過的美味酸奶溶豆,笑得很甜。法警隱隱約約聽到法庭內的聲音,再看看身邊的小妞妞,心疼的直搖頭,不是什麼人都配做父母的。

姜偉有些不耐煩,敲了敲法槌說:“原被告都注意一下法庭紀律,幹什麼,當這裡菜市場,隨你們吵架?要是能吵的贏,來法院幹什麼?”

姜偉接著說:“開始舉證質證吧。”

林自遙說:“原告向法庭提交兩份證據,第一份是原被告的結婚證,證明原被告的婚姻關係;二是婚生女妞妞的出生證明,證明妞妞不滿三週歲。”

姜偉:“被告質證。”

曹暉說:“對原告提交的兩份證據的真實性和證明物件均無異議。”

姜偉:“被告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