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貴的爹孃死得早,當時他才七歲。還好有一個哥哥,嫂子也是個心腸好的,兩人把他拉扯大,這份情他是要還的。

等到他長大了,力氣也大了,他能一次挑起四百斤的擔子,家裡的重活他都搶著做。哥哥身體沒他強健,他要多做點才好。

虛歲十八,他就娶著媳婦了,是他的心上人,他好喜歡,心裡甜滋滋的,像喝醉酒一樣。

人家都說他撿著了,撿著個大寶貝,有錢了,改運了,吃白食了,他都樂呵呵的接受了,也不反駁,他運氣好,可不是大寶貝讓他撿著了麼,他一定要對她好。

他愛著那個白嫩嫩俏生生的姑娘,他以為她在那麼多人中選中他,至少多少有點喜歡他的吧。

婚後的生活像是在夢中,暈乎乎的,他每天都高興的不得了,做啥都有勁,媳婦一跟他撒嬌,他就恨不得把心都給掏出來。

有了孩子,家裡就不再只有兩個人了,這個家終於可以穩定下來了,終於有個像樣的家了,他也可以不再半夜驚醒,摸一摸身邊人,告訴自己這不是夢。

孩子是可愛的,那麼像她,一樣好看,他愛到心裡去了。不愛做家務,沒關系他做,不愛帶孩子,沒關系他帶,但是可不可以別不愛我。

別不愛我,媳婦兒。

孩子半歲了,媳婦兒越來越安靜,向他撒嬌的時候都少了,也越來越喜歡回孃家了。媳婦兒時常有些落寞,可只要他一出現,媳婦兒又裝作什麼事都沒有,他走不近她,靠近不得。

媳婦兒又懷孕了,生了雙胞胎,他是高興的,兩個孩子像他。媳婦兒願意給他生孩子,是不是有一點喜歡他呢?

日子過得久了,孩子們也一天一個樣,他終於明白了一件事,媳婦兒一點都不愛他,不愛他。

可是他不打算放棄,他聽有人說過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道理他是懂得,只要他一直愛著媳婦兒,媳婦兒肯定也會愛上他的。

可是他錯了,一直到他死,都沒等到那句話——陶大貴,我歡喜你呢。

但看著他臨死前,媳婦兒為他留下的眼淚,她,應該是有一點喜歡他的吧。

他還想繼續守著媳婦兒,他要等到媳婦兒親口跟他說那句話,可是,不行了,他要死了。

老天爺,我從來沒有向您求過什麼事,現在我求您,可不可以一切從頭來過……

作者有話要說: 文文結束了,我都沒有喜歡過陶大貴。鞋子合不合腳,還真就只有腳知道。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