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允許(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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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她可沒那麼好欺負,第二天在早餐時分,就把小手捏起拳頭,狠狠的將大她兩歲,高她一個頭的小胖子揍得鼻血橫流,哭得那叫一個悽慘。
冷涵聽到這一段,笑得顫肩肚子疼,如果他不主動來尋她,把誤會解除,是不是隔天早上他高挺俊美的鼻尖,也會挨她的小拳頭?
她比平常的小孩聰明一點,可愛一點,任性一點,老成一點,更加有個性一點,總結下來:完全在他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自那天后,錦瑟在冷宅的過得更加自得。
饒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都得到冷家少主的默然允許,漸漸的,不管是宅子裡的傭人,還是窺視著宅中主人身家價值的人,都知道那個叫做錦瑟的小姑娘是冷涵寵在手心裡的寶貝。
有時候寵愛,不需要理由。
冷涵不去學校,大多自學,偶爾有思路堵塞的時候,就派人到s市有名的公立大學請教授來單獨教學。
錦瑟有樣學樣,就更不願意去學校,他命人把適齡的教材帶回家,由他親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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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他在書房,小不點兒就在地毯上抱著畫本寫寫畫畫,冷涵是大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她不會輕易鬧他,樂趣是自己找給自己的,就算安靜的呆上一整天,她也能過得快活。
性格上的契合,讓他們偶爾會對抱著不同目的來冷宅的人品頭論足一番。從長相到眼神,談吐到舉止,不管怎樣,最後總會變得簡單:‘喜歡’或者‘不喜歡’。
當著來人的面,冷涵很少會輕易露出厭惡喜好,永遠的淡如水,永遠站在那條水平線上,雖然一時半刻贏不了,可也必然不會輸,那個年紀的他,有他的無奈。
錦瑟就不同了,他是小孩子,有人寵愛,有任性的資本,況且沒來由的,她就是有看穿他心的本事,更知道他厭煩和來人的客套,乾脆發揮小孩子的優勢,使壞趕他們走。
於是每次,那些被惡整的客人都會對冷宅裡的惡魔小不點兒深惡痛疾,雖然冷家少主一再表示會打她的小屁股好好管教她,可這也只是說說,誰會當真呢?
冷涵寵她,沒有理由。
天氣好的週末,他會帶她出去走走逛逛,在閒寧的公園裡曬曬太陽,放放風箏,對於她來說最恣意最無拘無束的日子,對於他來說,是最沉悶,最艱難隱忍的日子。
冷家是個古老的大家族,s市還只能叫做小城鎮,與外界幾乎半隔絕的狀態時,就有冷姓的後人到這裡開荒掘金。
這是一座秀美的南方山城,處處青蔥闊麗,小橋流水,透著自然的靈氣,它的歷史卻遠不如冷家的故事動聽。
一說冷姓祖輩的人在鴉片戰爭時和英商勾結,發了作孽國難財,富貴到現在,冷家那棟建於戰後,不斷重修的大宅底下,就埋著數也數不清的金條,就算他們的後人在將來敗光了家業,也能借那些金子東山再起。
錦瑟從女傭們那裡聽來這極富冒險精神的故事,並且信以為真的付諸行動,於某夜勇敢的拿著小鐵鍬,有目的、有計劃的悄悄摸到自認為宅子最陳舊的房間,掘壞了許久沒修整的壁爐,鬆動的石磚落下來,差點把她砸傷……
冷涵聞聲趕至,在一片坍塌的狼藉中把灰頭土臉的她拎回客廳,聽了她的解釋後,非但沒板著臉教訓,反倒陷在沙發裡笑得前仰後合。
那天正好是她七歲生日,早晨冷涵問她想要什麼生日禮物,她神秘的說,要一把小鐵鍬,當時他感到詫異,而現在只覺得好笑,柔和放鬆的臉上盡是‘原來如此’的表情。
笑了許久,才借題發揮,說,“錦瑟,原來你想要的禮物是黃金,你真是個小財迷。”
錦瑟人小,也知道貪財是件俗不可耐的事,所以她暗下決心,下次生日,一定要有、進、步!
於是又過一年,錦瑟八歲了……
“冷涵!”一早,壽星公就推開書房的門,赤著腳闖了進來。
房內兩雙視線同時往她那處一看,坐在書桌前的冷涵立刻皺了下眉頭,“怎麼連鞋子也不穿?”話語裡的責難沒有,倒是不難聽出關懷。
另一個人,則側靠在沙發的邊上,看起來年齡與冷涵相差無幾,二人的氣質卻反差強烈,冷涵像水墨畫中走出來的散仙人,而他卻渾身都在散發灼眼的陽光,十足的發光體,讓人想忽略都難,看著錦瑟的眼睛裡,蜿蜒著少年風流的氣息。
巧的是二人穿的都是同樣的白色薄羊毛織衫,一座冰山,一座火山,也不知為什麼會並存在了一起。
看到還沒換下睡裙的錦瑟,嘴角的一段就勾出抹意味非常的笑,閒閒玩笑道,“小媳婦兒,你是知道我來了,所以高興得連鞋都顧不上穿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