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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在菲尼克斯的建議下,太陽下山以前我們就開始準備紮營,因為等到夜晚的時候,驟然升起的火光更會引起怪物和野獸的注意。

“本來呢,如果是我一個人的話,隨便在樹上搭張床,雖然簡陋了點,但是又簡單,又快捷,不過我想像你們這些嬌生慣養的傢伙大概是會受不了了。”

菲尼克斯一邊從自己的物品欄裡拿出一頂巨型帳篷,一邊慢悠悠的這樣說著,眼睛很忠實的瞄向了貌似嬌嬌女的三無公主。

我想我終於知道為什麼這傢伙會被連續甩掉55次了,除了是戀愛白痴以外,跟想到什麼說什麼的性格也有很大關係——你少惹三無公主一次會死嗎?不過或許這也到是個明智的選擇,反正他前面已經惹過一次,註定是要死了,到不如臨死之前多惹幾次,也好賺個夠本。

看到三無公主的美目與昏暗的森林溶為一色,我再次憐憫的看了菲尼克斯一眼。

菲尼克斯拿出的是一頂巨大的大帳篷,有多大不好說,我只知道在裡面點個篝火,然後再扎三四個帳篷也足夠,如此大的帳篷想要紮好,對普通人來說沒有大半天是不可能的,不過,對於我們這些冒險者——特別是菲尼克斯這種老手來說只是輕而易舉,在河邊附近找到一片清爽乾燥的平地後,我們稍加清理,然後再在上面搭起帳篷,整個過程只花了不到半小時。

大帳篷頂部是呈煙囪式敞開的,這樣可以讓篝火的煙散掉,下雨的時候可以合上,比較方便,就是太大了點,不方便攜帶。

在營內起好篝火以後,正當我想隨便吃點肉乾打發打發肚子,一旁卻傳來菲尼克斯嗤之以鼻的笑聲。

“我說吳凡老弟,你似乎忘記自己在哪裡了吧。這是森林,龐大的原始森林,蘊藏著千萬種食物的寶庫,你竟然還吃肉乾。也未免太可笑了吧。”

回頭一看,菲尼克斯已經進入了森林專家模式,正擺出一副十分了不起的模樣教訓我說道,讓我將手中的肉乾放下。

話說,我發現這傢伙在一些小方面特別講究。不就是一頓晚飯嗎,出來歷練又不是出來打獵,還講究這些幹什麼?或許這正是冒險者和流浪者的觀念不同之處吧。

“好吧,那你說說該怎麼辦?”

竟然菲尼克斯一場提議了,我自然也不反對弄點好吃的,無論何時也不能虧待了自己不是嗎?

“就交給我這個專家吧,保證讓你們吃到一輩子也難忘的晚餐,至於老弟你,有興趣的話不妨也去找找看,只要是能吃的。我都能將它弄成美味。”菲尼克斯很神氣的這樣說道。

“好吧,野外求生的遊戲嗎?到是不錯的主意,那各自分頭去尋找吧。”

我將水晶劍拿出來,一頭綁上細線,準備去河邊看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發現你似乎對釣魚情有獨鍾。”一旁的菲尼克斯頗有些無語的看著我的舉動。

“你的錯覺罷了。”

總不能說我不能進森林,一入森林必會迷路吧……

“不過老弟,我並不認為你能釣到可以吃的魚。”

分頭行動之前,菲尼克斯拍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長的說道。哼,無視之,沒試過,又怎麼會不知道呢?我繼續貫徹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的思想。乘著太陽還沒下山朝河流大步邁去。

然而,在十分鐘以後,我終於明白了菲尼克斯那意味深長的眼神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河裡有魚嗎?當然有。

問題二:河裡的魚多嗎?當然多。

問題三:那麼多魚,什麼最容易釣?

答案是……

食人魚。

木然的將無辜掙扎著的蚯蚓綁在細線另外一端,第n次甩出去,那隻可憐的小蚯蚓還沒落到水面。在半空中的時候,一道黑影便從水面竄起,用那鋸齒一般的利口將誘餌吞了下去,跟在黑影后面的又是數道黑影,或者咬住細線,有些甚至乾脆就拖著前面黑影的尾巴,連成一大串。

yes,12條食人魚獲得。

我輕輕一甩,將至今為止都無緣下水的線頭扯起,一大串食人魚就這樣高高的被拋上半空,然後掉落在一邊。

回過頭,看著旁邊堆起的,比我還要高的魚山,裡面全是清一色半尺長,身體扁平,牙齒如鋸,魚鰭似刀的灰褐色小魚,10分鐘的時間能釣那麼多,本來應該高興才對,可是,為什麼我會有一種想哭的感覺呢。

算了,反正菲尼克斯說過只要是能吃的,他都能弄成美味,我悻悻然的想著,覺得魚已經夠多了,是不是弄些其他呢,在河的上下游徘徊一陣,不一會兒,就發現了一頭巨大的四足類動物,正懶洋洋的躺在河岸上,似乎在享受著落日的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