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挖人神馬的不要太爽!(第2/2頁)
章節報錯
福利,那是絕對的網路文學界獨一份,並且林嫣說了,好的作品還有可能出版,甚至改編成影視作品!
哪個作者不希望自己的能夠出版,哪個作者不渴望自己的作品等上熒屏?
至於林嫣這句話的可信度,這點完全不用懷疑啊!人家除了作者的身份還是大明星啊,總不可能拿著自己名譽開玩笑吧!
一時間,各網站的作者們紛紛來到了楓芸文學網。
李芸星更是把以前的那些同事以及手下的那些作者們拉了過來。
星大的後宮群裡面的作者,早在李芸星和林嫣公佈了訊息之後,就已經跑過去註冊了!晚了的話,自己的筆名被人家註冊了怎麼辦?
作者以及編輯們的波動,自然是引起了各大網站的重視!
為了留住網站的作者,福利分成什麼的都往上提了提,可即使這樣,也阻擋不住作者們離開的狂潮。
畢竟,作者也是人,也和普通人一樣,有許多作者都是林嫣的粉絲,或者楓林天下的讀者!
甚至有許多作者進楓芸文學網的理由就是希望能夠距離偶像近一點!
林嫣很理智,雖然把所有事情全權交給了李芸星,但是有一點卻強調了好多遍,網站只有一種簽約方式,不簽書,只簽人,也就是簽你的筆名。
筆名就代表了這個作者,你只要成功簽約,那麼你名下的所有作品,都會變成簽約模式。
至於什麼駐站啦,很抱歉,網站沒有那麼多資源,所有資源都優先考慮簽約作者,沒有那麼多時間來管你駐站的書,所以,還不如一開始就沒有這個模式!
為了防止以後有什麼事情,就像現在一樣,作者們紛紛離去,這種簽約方式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李芸星一開始還不贊同,轉念一想,卻又非常認同了!
想要成神不容易,像林嫣這樣一本書成神的更是鳳毛麟角!
簽約之後,你的文漸漸有了名氣,有了自己的讀者,就算有其他的網站像你丟擲更好的福利的時候,你也要考慮一下,合約到沒到期?
楓芸文學網的合約是十年長約,在這十年間,你不能在別的網站用這個筆名,除非換個馬甲。
可換馬甲就意味著重新開始,即使是大神,當你換了網站披上了新馬甲照樣是新人小透明一枚。
除非你有非常強大的讀者團,非常喜歡你,哪怕你換了馬甲,換了網站也有一群人願意追隨你。
不得不說,林嫣和林辰明還是有許多相像的地方,比如這個黑心程度!
當然,林嫣是不會承認自己黑心的,因為這個模式在前世的文學網站就有人沿用了,她只是稍加改動了一下而已。
網站資源就這麼多,把你捧紅了,成了大神,一轉眼,你就跳槽到別的網站了,這樣的事情,林嫣是絕對不會讓它出現的!
楓芸文學網上線沒幾天,晨楓出版社也正式成立了!
就像網站一樣,之前的名字全部換了一下,出版社全部由李澤晨管理,他畢竟是這方面的行家,許多事情都知道的十分清楚。
至於李澤晨之前的那個出版社,現在已經和晨楓出版社合併在了一體。
改名的事情,是林嫣私自決定的,註冊好了之後才通知的李芸星和李澤晨,二人驚訝的同時,也非常驚喜,他們雖然也算是股東,可和林嫣相比,注入的那些錢,實在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