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起火(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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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場裡,劃出一大片空地,以隊為單位,兩隊身穿皮甲,戴上鐵盔,用木刀或是木槍,進行有組織的群毆。
為了公平起見,李中易安排黃景勝帶著他的人,作為現場的裁判。
李中易規定得很清楚,不管身體的那個部位受傷,都必須馬上退出比賽。違規者,一旦被查出,將永遠攆出團結鄉兵這個蒸蒸日上的小團體。
打不過是一回事,捱了刀卻故意裝傻,這個就是至關重要的誠信問題了。李中易絕對不可能容忍這種害群之馬,存在於團結鄉兵的行列之中。
根據規則,比賽每七天舉行一次。凡是失敗的一方,不僅每天只能吃最差的飯食,還要連續幫獲勝的一隊打七天的洗腳水。
至於獲勝的一隊,除了每天能夠吃到羊肉以外,還可以每人獲得500文賞錢。假如每次都獲勝的話,一個月將獲得實打實的兩貫錢外快收入。
要知道,這個時代的普通步兵,一年只發十個月的餉錢,每月真正拿到手的不過區區二百文罷了。
團結鄉兵更是等而下之,他們屬於服徭役,連一文餉錢都沒有。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錦標賽隆重開幕,打群架的驚爆程度,遠遠超過了李中易的想象力。
開賽不久,就有人受傷,被抬出了賽場。
救護營的人就在賽場邊上,竹製的擔架,經過沸水消毒的麻布條,止血的傷藥,甚至是病床,都提前準備了,等的就是這一刻能夠派上用場。
儘管是裹了厚布的木刀,但是,狠命劈在人的手上,也很可能導致骨折。
沒辦法,見不了強盜的人血,就先從自己人身上開始吧。
戰況之激烈,使平時多流汗,戰時少流血的口號,成了一句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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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比賽下來,一半的人落了敗。
晚上,李中易把敗方的軍官都組織到了一塊,進行戰術總結,由書吏記錄下來,並且整理成冊。
李中易只是開頭做了一個原則性的講話,然後,就把討論權,完全交給了這些敗軍之將們。
“孃的,高小三,臨陣的時候,你縮什麼縮?要是真的在戰陣之上,老子一刀就剁了你個驢操的……”一聽就知道,這是一個粗漢子。
“敵軍的長槍兵多,刺的時候,居然分了兩層,輪流攢刺。導致我軍的刀盾兵,根本沒辦法靠攏過去貼身近戰……”此人說話很有條理,顯然讀過書,只是,把對手稱為了敵軍,好象有些不太妥當?
“敵軍以刀盾兵在前,長槍兵在後,還有十個人的替補,隨時隨地可以補上缺口……”
總結會開得很熱鬧,旁聽的李中易,聽得津津有味,收穫非常大!
李中易沒有看過一部兵書,也不懂古代的戰爭怎麼打,也就沒有受到任何條條框框的束縛。總之,就一條原則,只要能打贏,怎麼搞都成。
第二天,郭懷來找李中易,開門見山地說:“李公,我們弓弩兵,也要搞那個啥,錦標賽……”
和步軍不同,弓弩兵的攻擊速度快,殺傷力大,射程也很遠,沒辦法演習對攻。
李中易想破了腦袋,最終,從後世解放軍的炮兵射擊訓練中,找到了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