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歌夾了幾筷菜還有幾塊排骨,抱著碗坐在門口的石階上,如果在宮裡,別讓母後看見了,就算是讓大宮女、乳母看見,都是要好生教訓一陣的。

可是現在誰也不會來她行為不端,也不會有誰來她不合儲君規矩。

剛想把關林森叫出來陪自己吃飯,就看見一隻黑影慢慢悠悠地從樹林裡跑出來,坐在她面前,是虎,看見坐在階上的鳳歌,它坐在地上,十分高興的搖著尾巴,還在地上滾來滾去。

鳳歌看著不由輕笑,從碗裡撿了塊紅燒排骨,扔過去給它,虎一口叼住,“吧唧吧唧”嚥了下去,吃完了一塊,又眼巴巴的看著鳳歌,一臉的期待。

碗裡的骨頭全扔給了它,它還是那樣,鳳歌將只剩下白飯和青菜的碗給它看:“真的沒有了。”

虎默默的抬頭望著屋裡,屋裡有桌,桌上有盤,盤裡有菜,菜名紅燒排骨。

“這莫不是真了精?”鳳歌自言自語,站起身,進屋想要再取些排骨來喂給他吃,可是,往桌前一站,她大驚失色,明明還堆尖的排骨,為什麼現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殘汁在裡面昭示著排骨曾經存在的痕跡?

她轉頭,瞪著虎:“不告而取是為賊。”

一臉茫然的虎不知所以的望著她,看她端著盤走出來,尾巴搖得更起勁了,整個身躍起來,兩只前肢趴在曾經裝過排骨的盤上,卻失望的發現,沒了。

它傷心欲絕的看了一眼鳳歌,那難過的眼神,彷彿在哭訴這個饞嘴的主人竟然把排骨吃光了。

這事太邪門了!鳳歌觀察四下無人:“關林森,出來!”

那道灰色的身影果然出現:“殿下。”

“排骨是誰吃的?”

“殿下的侍女,金璜。”

鳳歌目瞪口呆,知道這個女人不要臉,不知道她這麼不要臉,已經被趕走了,竟然還回來偷吃排骨。

鳳歌又坐在石階上,看著虎:“不是我吃的。”

虎投以鄙視的眼神,頭一甩,走了。

鳳歌看著關林森:“我沒吃。”

關林森默默看著她:“屬下知道,可是虎不知道。”

算了,被一條狗誤會就誤會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想到林翔宇反常的情緒,鳳歌覺得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

雖明面上,豐縣的事務還是由縣令林翔宇負責,但是,實際上,無論是大官員,或是稍稍有點影響力的當地官紳都唯律王馬首是瞻,律王的王府,一年四季無論是風霜雨雪或是暴曬,都排著長長的送禮隊伍等著拜會律王。

大多數情況下,律王當然是沒空理他們的,只有幾位要緊的客人,才能得到律王的親自接見,其他人麼,將禮物抬進門,門房收了禮單,不過彼此一拱手,兩句客氣話,這場接見就算結束了。

林翔宇,本縣縣令,上任半年多以來,從來沒有見過律王大人的面。

以他這芝麻綠豆的官,連律王府上的大總管都見不著,也就路過王府門口的時候,門還能稍微露個和善的表情,微微點個頭。

他也沒什麼錢,不像那些豪紳能燒得起珍稀貴重的禮物,上回過元宵的時候,他寫了幅字送進去,門當時客氣的收了,等他前腳出了大門,閑著無聊圍著王府轉了一圈,發現有家人從後門抬出幾個大筐,筐裡裝著一些廢棄的字畫木器之類的,其中有一隻盒十分眼熟,那就是他剛剛送進去的卷軸。

當時林翔宇的心跟當時的天氣似的,拔涼拔涼,趁著沒人發現,他撿回了那捲字軸,擱在房裡,提醒自己再也不與律王打任何交道,大不了一輩當吏當到死,也沒什麼不好,悠閑!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