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縣令的煩惱(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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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間忽然傳來金璜的叫聲:“哇,土地公公顯靈啦!”
鳳歌急匆匆的跑進林,發現金璜雙手揪著一個人的領,將他緊緊按在樹上,那人灰頭土臉,頭發上還有幾片枯葉,徒勞的掙紮著:“放,放開我。”
“給我變出紅燒排骨,我就放你走。”
“變不出來……”那人勉強出四個字,脖就被緊緊掐住了,金璜咬牙切齒:“連紅燒排骨都變不出來,一定是妖怪,殺掉算了。”
眼看要出人命,鳳歌忙上前拉住金璜的胳膊:“他是人,快放他下來。”
金璜鬆手。
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捂著脖,咳嗽不止。
鳳歌蹲下來,同情的看著他:“你還好吧?”
那人本能的向後一縮,垂著腦袋,搖搖頭又點點頭,金璜冷哼一聲:“就算是人也不是正經人,哪個正經人會從樹底下冒出來。”
被金璜打斷的樹,樹心中空,地面有一個洞,半邊被樹蓋著,半邊被草掩著。在這棵樹的有生之年,很難發現這個洞。
鳳歌皺眉:“翻牆打洞,都不是好人!”
金璜摸摸鼻,假裝沒聽見。
“這個洞通向城裡吧!你是哪國的奸細?!”鳳歌的聲音嚴厲起來,“把他綁了,送官。”
那人聞言大驚,趕緊抬起頭:“不不不,我不是奸細。”
藉著最後一點陽光,鳳歌看清了他的臉,一張清秀的文弱書生模樣,臉上透著滿滿的可憐。
“果然是不能以貌取人啊,誰能想到,這樣一張楚楚可憐的模樣之下,竟然包藏禍心。”鳳歌搖頭,“卿本佳人,奈何作賊。”
“我真不是賊……”那人無奈的看著她,“我是本縣的縣令林翔宇,這個洞是通向縣衙後院的,還有,這個洞不是我挖的,接任以後,住進去的時候就有。”
金璜看著鳳歌:“你認識他?”
“不認識,不過豐縣的縣令的確叫林翔宇,醇德四年的榜眼,本來在翰林院,後來一心想進工部,但是算學考了三次不及格,被翰林院同僚嘲笑,於是自請外派當了縣令。”
林翔宇瞪大眼睛:“你怎麼知道?”
鳳歌頗為疑惑:“這件事很有名啊,各大酒樓跑堂的二都知道,京城裡的達官貴人們整整討論了一個多月,每個學堂都用這個例來教育孩不要偏科呢。”
“活不下去了。”林翔宇把臉埋在膝蓋裡。
“您二位要不要坐在這聊得這麼開心,既然有地道直通城裡,就走唄,從下面走沒人看見。”金璜在地洞裡露出半截身,向鳳歌揮手:“走啦走啦。”
鳳歌仍一臉嚴肅:“君要慎獨,不能因為沒有人看見,就做違法之事。”
金璜抱著雙臂看著她:“你是君嗎?你是公……公認的淑女,就不要強行用君的道德來要求自己了。”
鳳歌看著她,金璜笑的得意非常:“我錯了嗎,來反駁我呀”
天漸漸黑了,從遠方傳來不知名的野獸嘯聲,想起昨晚遭遇狼群的事,鳳歌不由打了一個寒顫,黑狗默默的向地洞走過去,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