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客人住店,五十文錢。客狗住店,兩百文錢。”

“什麼?”鳳歌以為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狗比人貴?這還有沒有天理了?

夥計解釋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規矩,識大體的,但是狗就不一樣了,萬一咬著其他客人,嚇著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錢,是做為賠償基金的,放心,不該收的錢,店絕不會多收一文錢!”

一本正經的保證,鳳歌卻是皺著眉頭,完全不想相信他。

“這個報價,有夏國的戶部審核記錄嗎?”鳳歌問道。

夥計一臉驕傲的揚著頭:“我們這可是夏國大王的親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開的,絕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闆報帳,店還可以提供正經官府蓋印的住店憑證。”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了。

夥計在前引路,鳳歌則跟在後面,惡狠狠地看著虎:“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樣,你什麼竟然比我還要尊貴了?”

虎假裝看風景的樣,嘴裡還咕嚕咕嚕的發出幸福的聲音。

“到了。”夥計停下腳步。

到個鬼啊,周圍還是一片黃沙萬仞山的戈壁灘,鳳歌默默的看著那個夥計彎下腰,從地上一塊木板,露出了一隻巨大的鐵環。

夥計又拉動鐵環,鳳歌只感覺到整個地面都在顫抖,從地下發出了“咔咔咔”的齒輪轉動之聲,然後停住,一塊巨大的鋼板,從黃土地下抬了起來,露出向下延伸的臺階。

“尊貴的客人,這邊請。”夥計十分客氣。

怎麼,這旅店還是在地下?鳳歌有些疑惑,現在她可明白了,夥計為什麼要站在那裡當指路牌,不然的話,誰會知道這個鬼地方竟然還藏著一個旅店?

“別家的旅店恨不得隔著八百裡就能看見他們家的招牌,怎麼你們家這麼隱秘?是不想賺錢嗎?”

“呵呵,客官笑了,開店哪有不想賺錢的呢,這裡一到晚上,就會起怪風,地上的什麼東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將旅店建在下面。”夥計笑著,引著兩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過這條地道,可比荒村那條軍隊修建的質量要高出太多了,那裡連個照明都沒有,在一條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簡直是挑戰人類的心理極限。

而這裡就不同了,臺階上似乎有什麼腳步感應的裝置,每隔五步的牆面上,就會有兩只壁燈,人還沒靠近,壁燈就會亮起來,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過之後,壁燈又會自動熄滅,簡直是太省事了,如果這個技術能用在皇宮之中,那麼那些宮女太監也不用趕著時間掌燈,以及趕著時間熄燈了。

“這個燈,它為什麼自己會亮?”鳳歌問道。

前方引路的夥計:“這個麼,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館建成的時候,老闆找了國都裡的甘大師做的統一裝修。”

“甘大師?現在還能找他嗎?”

“哎,,甘大師去年已經仙逝了,我們這黃沙旅店,是他最後的作品。”夥計在惋惜間,還透著一股的驕傲。

“那,甘大師還有徒弟嗎?”鳳歌追問道。

“有的,在國都裡打聽甘南館,都知道。”

話間,眼前已是豁然開朗,嘈雜的聲音也同時如風浪一般湧入耳朵,鳳歌環視著周圍,許多衣著各異的人在廳裡坐著,高談闊論,多數是西夏國的服色與北燕國的服色,在牆角一處的陰影裡,還坐著一個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著的衣服倒像是大恆國民常見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辦完手續以後,將鳳歌的房間牌遞給她:“在看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