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網紅(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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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綾一臉委屈的道:“可是,為什麼要我去地下通道賣唱呢?那裡生意又不好,賺不到幾個錢。”
林楓莞爾而笑:“並不是真的要讓你去賣唱,這只是一種宣傳的手段。”
水綾還是不明白,心想這明明就是要把我打入冷宮的節奏,還說是什麼宣傳呢?
別的明星宣傳,都是拍廣告,上電視,為什麼宣傳我,就要讓我到地下通道去呢?
不過,林楓接下來對範東華說的話,讓她立即明白過來。
“東華,水綾小姐到地下通道演唱,你喊人給她拍照,錄影,上傳到各大網站,一定要突出她美女歌手的特徵。”
範東華一愣。
讓他發怔的,並不是林楓對水綾的態度,而是林楓對自己的稱呼。
除了剛剛開學相識那幾天,範東華的外號就叫眼鏡,四年了,林楓還是頭一次稱呼他的名字。
“好的,老、板。”範東華本來想喊老大的,結果舌頭一滑,很自然的喊成了老闆。
林楓點點頭:“東華,第一,要突出水綾的美,第二,要突出她演唱的歌曲。因為這些歌曲,現在市面上還沒有,網路上也是找不到的。這些都是唯一的。”
“我明白,這就是宣傳的噱頭。要吸引網民的關注和興趣。”
“對,就是這個意思,我要讓水綾先在網路上紅火起來!”
水綾聽到這裡,才明白林楓的一番良苦用心。
林楓轉頭看著水綾。
水綾挺了挺腰身:“老闆,我會努力的。”
“你要裝成流浪歌女,如果有記者前來採訪,你要突顯出自己可憐的家世,若問及歌曲,你說是原創就行了。”
“可是,老闆,這些歌,都是你寫的啊,我說是原創,豈不是奪人之美了?”
“你又沒說是你的原創。”林楓意味深長的道。
“記者們要是追問呢?我該如何回答?”
“那你就說,是唐風所做。”
“唐風?”
“對,就是唐風兩個字。至於他們怎麼理解這兩個字,那是他們的事情了。”
水綾若有所思,點頭道:“好吧,老闆,我聽你的。”
林楓熟悉網路炒作那一套,要把水綾推出來,就必須先找到網民的關注點。
美女流浪歌手,這是一個極好的切入點。
水綾的身世坎坷,又能博得不少網民的關注。
最重要的是,水綾演唱的歌曲,是新的,而且是好聽的!
這才是捧紅她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