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綾羞紅了臉,低聲說道:“沒有結婚物件。”

林楓道:“那是想談戀愛了?”

水綾不好意思的扭了扭身子,飛快的瞥了林楓一眼:“可以嗎?”

林楓沉吟道:“你們發展到哪一步了?”

水綾道:“啊?沒有呢,還沒有發展。”

林楓失笑道:“你單相思啊?”

他不由得好奇心大起:“是什麼樣的男人?居然讓你看得上眼?”

水綾道:“他是個很優秀的男人。”

林楓道:“能讓你暗戀的男人,必定是很優秀的。能告訴我他是誰嗎?”

“不能說。”水綾窘迫的道,“他又不知道我喜歡他。”

林楓問:“是我們公司的嗎?”

水綾道:“算是吧!”

林楓道:“什麼叫算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水綾道:“是的。”

林楓心想,這問題的確有些難以解決。

娛樂行業內,很多公司,都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則,那就是不能談戀愛。

這既是對藝人的一種保護,也是對公司利益的一種保證。

明星是大眾情.人,屬於廣大粉絲。

你一旦戀愛,有部分極端粉絲,就會失望,會離開你,甚至因愛生恨,千方百計中傷你。

從另一方面來講,時間就是金錢,明星談戀愛,付出的成本就更大。

尤其是,一旦懷孕,要還是不要,都將耽誤大量時間。

所以,林楓很能理解杭翊馨訂的這個規定。

現在,水綾不僅戀愛,物件還是本公司的。

這一耽誤,就是兩個人。

水綾見林楓猶豫,便怯生生的問道:“老闆,是不是不可以啊?”

林楓笑道:“戀愛,是人類最美好的感情,公司是不應該禁止的。人的感情,也是禁止不了的。”

水綾道:“對啊,就好比一個皮球,你越是往水裡摁,它越是往出冒。”

林楓道:“這個比喻很形象。我們公司的企業形象,是以人為本。這樣吧,我和杭老師談談這個事情,再答複你,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