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斯基摩人,不對,應該稱呼因紐特人,愛斯基摩人和支那人一樣,是一種侮辱性的稱呼,這一點不得不說,我們的小學語文課本做得很不嚴謹。”

“因紐特人在捕獵海豹後,會直接生吃海豹肝,用以補充維生素和微量元素,以彌補沒有蔬菜堅果的營養缺失。”

“我們沒那麼重口,所以現在我又要用到蕭薇薇的鞋帶了。”

劉丹清將馴鹿肝髒切成六片薄片,然後用鞋帶一個個穿孔繫牢,再將它們都扔到溫泉水中,然後將另一頭交給蕭薇薇,讓她提著,他自己則開始從鹿身上將一塊塊鹿肉削了下來,放到一邊。

鹿肝很嫩,所以即便水溫只有六七十度,但是很快肝髒外層的紅色就開始漸漸變成了灰色。

等了約有十分鐘,劉丹清讓蕭薇薇將鹿肝提了上來,掰開一塊手指厚的鹿肝,只見除了最中間還有一絲紅色,其餘部分都已經變成了灰色。

“可以吃了,有一點紅色不要緊。”

劉丹清看了一眼,繼續削著肉,說道:“微微你先吃,我削完這一面,再過來吃肉。”

蕭薇薇聽了,也不客氣,直接將掰下來的一塊放到嘴邊,咬了一口。

“嗯,不錯,嫩嫩的,還有一絲甜味,就是混雜了一點溫泉裡面的臭雞蛋味,但是總體而言,味道不錯。”

劉丹清很快就將馴鹿朝上一面的鹿肉削完,然後在水坑裡面洗了洗手,洗去手上沾染的血腥。

拿過一塊肝髒,劉丹清咬了一口,咀嚼了幾下就嚥了下去。

“味道的確不錯,因為沒有放到沸水中,所以肝髒中的維生素沒有被破壞,使得它有一種新鮮的口感,而肝髒中的鐵質又使得它帶上了一絲甜味,好吃。”

鹿肝不是很大,所以兩人很快就將其吃得一幹二淨,只留下了那根鞋帶。

吃完鹿肝,兩人一起將馴鹿翻了個面,開始削取另外半邊的鹿肉。

花了大概有半個多小時,這只馴鹿就只剩下一個鹿頭,一條鹿尾,四隻鹿蹄和一副骨架了,身上的鹿肉基本上都變成了排放在地上的一根根大大小小的肉條。

劉丹清拉起水中的鹿皮,攤在地上,將鹿肉全部放到鹿皮裡面,邊放邊說道:“現在,我們要將這些鹿肉弄熟,這裡沒有生火的條件,但是這裡有著天然的鍋子。”

蕭薇薇也一起幫忙搬著鹿肉,並問道:“你是說那些沸騰的熱泉池子嗎?”

劉丹清點點頭,回答道:“是的,就是那些個池子,那裡的水溫應該能夠超過一百度,煮熟鹿肉很輕松。”

“超過一百度?這裡的海拔應該有一千米吧,這種海拔下,沸點不是要地上不少麼?”

蕭薇薇疑惑地反問道。

“這裡雖然海拔高,但是你不要忘了,水池那邊的熱泉絕大部分在地下,這意味著它們就像是被裝在高壓鍋裡面的水,高壓情況下,水溫還會變高。”

觀眾們終於見識了一把學霸的物理辯論賽,理論派的蕭薇薇敗給了理論聯系實際的劉丹清。

裝好鹿肉,劉丹清將鹿皮歸攏了起來,提了一下,說道:“大概有個六七十斤,馴鹿的得肉率一般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是我現在處理得比較粗糙,浪費了一下,不過這麼多肉,也夠我們好好地吃上幾天了。”

接下來兩人一人一頭,拎著裝著肉條的鹿皮重新往山上走去。

回到第一個水池旁,兩人放下了鹿皮坐在了上風位置的水池邊上。

這個水池要稍微淺一些,地勢最低的地方,離著水面只有七八十厘米,滾滾的水蒸氣從水刺裡面蒸騰而起,遇上冷空氣,瞬間變為濃白的霧氣。

劉丹清先拿起最小最薄的鹿肉條,這些是馴鹿肚子上削下來的,他用鞋帶綁住鹿肉條的中間,拉緊,打結。

一根鞋帶上,他綁了六條鹿肉,然後讓蕭薇薇將另一頭綁在了手指上,才把鹿肉扔進了沸水中。

接著是第二根鞋帶,依然是這種操作,依然交給蕭薇薇拿在手中。

接下來,他又解下了自己的鞋帶,將大點的鹿肉中間綁住,扔到沸水中。

不同的是,因為他的鞋帶要比蕭薇薇的長上三四十厘米,所以他可以將鞋帶的另一頭綁在大石頭上,固定住。

四根鞋帶,一次能夠煮上四分之一的鹿肉,不過他們也不急,慢慢來唄。

餓過之後,才能夠感受到食物的寶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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